針對國防部傳出有70多位現役軍人娶了包括港澳地區的陸配,民進黨立院黨團書記長邱議瑩今(6)日指出,他們對於陸配沒有歧視,但娶陸配必須親自到中國才能辦理登記;但現役軍官到中國則受到管制,他們質疑這些軍官又怎麼娶得陸配呢?

邱議瑩指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規定,要結婚的男女雙方當事人必須親自到婚姻機關登記結婚;而依台灣的規定,對於印度、以色列、黎巴嫩、中國等地區必須先到當地登記結婚後,才能到台灣登記。

邱議瑩指出,這70多個軍人裡,尉級有8位、校級有8位。依規定這些軍官到中國,必須提出申請;而申請的事項僅能:1、從事相關的業務交流;2、為所屬機關遴派他們到當地出席專案活動或會議;3、其在台灣的配偶或4等親內親屬在中國地區發生意外、疾病、傷亡等情事,而必須前往探視。

邱議瑩表示,換句話說,根據這些軍官管制辦法,他們根本沒辦法到中國當地親自辦理結婚登記。那到底這70位現役軍人又是如何取得結婚登記呢?而國防部卻說婚姻純屬個人隱私,依照個資保護法,他們無法清查這些軍官是否娶了中國配偶;但怎麼又說清查的結果,已經娶了70個陸配。

立委許智傑也指出,國防部出示資料時有很多前後矛盾,國防部發言人羅紹和表示,這些陸配已經取得了居留權,才嫁給國軍。但是否這些陸配是透過假結婚,真賣淫來台後,經過一段時間再嫁給台灣的國軍?是真的僅有這70個官兵娶陸配嗎?國防部必須講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