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NCC於20日公布的「廣播電視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草案,監察委員吳豐山曾於昨(21)日表示,NCC訂定該法草案「似嫌失之過苛」,但吳豐山今(22)日下午受訪時則表示,昨天他沒看到法條全文,而是透過報紙的報導得知反媒體壟斷法草案的相關訊息,今天才有機會閱讀草案全文,他認為,NCC訂定的反媒體壟斷法並非「太苛」,而是「太鬆」。

吳豐山昨天針對NCC反媒體壟斷法發表3點意見,包括:NCC提出反壟斷法草案令人欣慰;立法院審議反媒體壟斷法時,能以國家的長遠健全發展為念,作出恰到好處的判斷;媒體規模過大,應予節制,但媒體規模太小,也不利於傳播品質的提升,其他先進國家大多以25%到30%限制媒體規模,NCC草案似嫌「失之過苛」。

不過,吳豐山今天改口表示,在讀了反媒體壟斷法草案全文後,才發覺該法訂定的閱讀率、收視率、收聽率,都是以全國總人口數作為分母,如此一來,NCC的反媒體壟斷法不是「太苛」,而是「太鬆」。

吳豐山舉例,大型報業10%的壟斷「紅線」,等同於發行量需達230萬份,但台灣報業過去、現在跟未來都不可能有230萬份的發行量;他又舉例,例如台灣報紙總發行量為2百萬份,若其中1家的發行量為50萬份,其市場占有率為25%,不過,如果套入NCC的訂定標準,將全台總人口數2千3百萬人帶入分母計算,市占率反而只剩2.17%,「這樣就有問題了」,因此,吳豐山認為,閱讀率、收聽率、收視率等,絕對不可套入全國總人口計算。

吳豐山呼籲,媒體壟斷不利民主政治的發展,如要落實「廣播電視壟斷防治與多元維護法」,將來立法時的「紅線」應該畫在哪裡,需要冷靜、客觀,也可以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的標準;NCC也需要儘速建立閱讀率、收聽率、收視率具公信力的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