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羅友志今 ( 16 ) 日在臉書發文爆料,2014 年時任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曾當面跟他說,「兄弟,這次議員的盤是我在操的,土樹三鶯你就不要選了,去汐止吧,我們這邊會出 500 萬!」律師黃帝穎對此表示,如果羅友志所言屬實,侯友宜將涉嫌違反選罷法第 97 條「搓圓仔湯條款」,恐處 3 年以上、10 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意挑戰新北 11 選區立委的國民黨籍新北議員劉哲彰 15 日晚間表示,經過與侯友宜長談,決定忍痛退選,禮讓給現任立委羅明才。羅友志16日便在臉書爆料,2014 年自己曾參加中國國民黨新北市議員第七選舉區(樹林區、鶯歌區、土城區、三峽區)黨內初選,當時曾被侯友宜約在會議室,直接了當的要求改去汐止選,甚至還提出 500 萬資金,後面還有兩個 500 萬。

若羅友志爆料為真,黃帝穎提及,侯友宜將涉嫌違反選罷法第 97 條「搓圓仔湯條款」: 對於候選人或具有候選人資格者,行求期約或交付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而約其放棄競選或為一定之競選活動者,處 3 年以上 10 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新臺幣 200 萬元以上 2,000 萬元以下罰金。

羅友志爆2014年侯友宜曾提500萬要他換區選。   圖:擷自羅友志友話直說粉專

如果侯友宜 2014 年曾提 500 萬要求換羅友志區選,該事屬實,將涉嫌違反選罷法第 97 條「搓圓仔湯條款」。   圖:擷自黃帝穎律師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