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今(8)日中午舉行黨團協商,針對育兒假部分,勞動部釋出善意,擴大適用年齡至8歲以下(含8歲),現場藍綠立委明顯對八歲設定有高度共識,然而民眾黨立委邱慧洳代表民眾黨團表示,白營提案的12歲不能退讓,相關決議為黨團共識,無法個人決斷。

針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6條修正內容,原勞動部針對育兒假的適用年齡為六歲以下(含六歲),今日勞動部表示,接收多方資訊後,肯認孩童在小學低年級時,因全日課每周僅一天、較容易出現臨時狀況,因此願將適用育兒假年齡擴大至8歲以下(含8歲)。

現場出席的國民黨立委、民進黨立委均對此表示肯定。然而民眾黨立委邱慧洳堅持其提案,12歲以下孩童需有相同待遇,提案增訂的親職教育假、家庭照顧假也因其有代表意義,無法退讓。

會議中主持召委林月琴決定先會議休息。休息時間,三黨立委聚集嚴正討論,勸說邱能否先將年齡做通過,後續才能有所推進。邱慧洳則一臉為難,表示這是白黨團內部的共同決議,自己無法代表黨團做妥協。林月琴甚至直言:「這樣還怎麽協商?」

隨後藍綠立委建議邱慧洳向白黨團做討論,然邱回來會場後,仍無法表示意見。

會議在下午1時4分繼續,召委林月琴作出決議,由於白委無法做出共識,育兒假相關條文(《性工法》第16、16-1、16-2條、《就保法》第11條)將繼續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