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賴清德日前公布「台灣人口對策新戰略」,並提出大學生學貸利息調降1%、還款寬限期延長1年等措施。對此,學生團體今(4)日集結召開記者會,肯定政府對於減輕就學負擔的政策方向,但仍應同步處理六大助學需求和六大學權改革,呼籲立法院應儘速排審《大學法》。民進黨立委伍麗華也到場支持,國民黨立委羅廷瑋則回應,將在下周(6月10日)排審《大學法》第35條在內的「學貸三法」,並承諾將六大學權改革的條文一併排入審查議程。
大學法改革陣線2.0召集人蔡璟鴻表示,賴清德的學貸政策和在野立委提出的「《大學法》35條草案」相近,其減輕學生負擔的方向值得肯定。但對學生而言,還學貸是「畢業、工作有收入」後的壓力,更急迫的是「就學時的生活負擔」和「關學後的學權保障」。他呼籲,本屆立法院已完成《大學法》公聽會和詢答,因此應在本會期內儘速完整排審《大學法》第9、15、33、35條及學生權專章等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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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青年思潮協會理事麻筱祺指出,協會在辦理經濟不利處境學生座談中發現,學生的困擾往往不是還學貸,而是學貸不足以應對飯錢、租金、生活費等經濟壓力。他整理目前「6大急迫助學需求」:第一,提高學貸可貸的生活費、書籍費與住宿費;第二,全面建立學貸預撥機制;第三,緊急紓困助學金應擴及學生個人疾病與意外;第四,增設多元生理用品補助;第五,助學措施應刪除不動產限制,回歸所得認定;第六,取消打工限制與宿舍夜間門禁的微型歧視。
台灣學生聯合會理事長陳昱仁則進一步說明「6大學權改革」,《大學法》已20年未全文修正,但學生參與校務和學生自治保障仍不足,校務會議中,學生僅佔十分之一,根本不足以動搖學校決策,因此他們主張至少拉到1/5,才能保障學生的聲音被重視。「學權改革」也包含:學生代表納入校長遴選與續聘程序,全面保障學生出席相關會議,增訂學生會專章,保障學生遷戶籍到大學不影響宿舍分配,放寬學制彈性等。陳昱仁強調,30 後的社會長怎樣就在今日的校園,因此台學聯要呼籲朝野黨團儘速排審《大學法》,讓大學學生自治、學生權利,尤其是學生本身都可以受到保障。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羅廷瑋回應,國民黨在第一會期就由柯志恩委員和他分別提出《大學法》第35條修正草案,也預告將在6月10日排審《大學法》第35條在內的「學貸三法」,優先處理學生助學措施。他也承諾,針對學生團體提出的6大學權改革的條文,屆時也會一併排入審查議程,讓學生多年來對學權、參與校務的訴求,不再只是寫在聲明稿裡,而是可以具體反映在法律條文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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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為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的伍麗華表示,「助學」及「學權」均為此次《大學法》修法的重要訴求,同時也肯認賴清德的政策方向是很好的回應。伍麗華以原住民學生的現狀為例,說明「助學」及「學權」對原住民學生的重要性。她提到,原住民學生到了大學,與一般大學生出現38%的在學率差距,而研究指出關鍵因素就是「經濟因素」,家中負擔不起每個月的住宿費跟生活費,必須靠他們一入學就申請學貸、半工半讀、找工作,也因此讓孩子離學校越來越遙遠,甚至最後放棄學業。伍麗華強調,不論是助學,或者是學生在校園裡面的發言話語權、主體性,都是每一個學生需要被看見、被重視。因為在這個高齡跟少子化的時代,每一個學生都是國家重要的資產跟寶貝,值得政府來回應學生的聲音。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長楊姿潁補充,政府近年推動公私立大專校院學雜費補助政策,確實減輕不少私校學生家庭負擔,但現行助學制度中的不動產資格限制,仍可能讓真正有需求的學生被排除在外,建議未來助學措施應採取更細緻、多元的認定方式,例如考量家庭扶養人口、同時就學子女數、實際所得與負債狀況。而從師大女足案、世新門檻案,到近期多校針孔偷拍事件,也照見學生權益長期缺乏足夠保障,共同呼籲大學法應全文排審。
EdYouth台灣一滴優教育協會理事長蔡其曄則指出,許多學生除了面臨生活費壓力外,也長期面對實習與產學合作保障不足等問題。協會過去曾接獲多起學生陳情案件,反映學生從事與學習目標無關的勞務工作,卻缺乏合理保障與申訴管道。因此,助學政策改革也應納入學生生活支持與實習勞動權益保障。同時,蔡其曄也表達支持提高校務會議學生代表比例及推動學生自治組織改革,強化學生自治發展。
性別平等學生倡議連線代表陳佳儀提醒,目前大專校院弱勢學生助學計畫雖納入多元生理用品補助,但實務上多數學校並未因此增加生活助學金額度,且相關補助與服務學習綁定,導致有月經需求的學生仍需付出額外勞動才能取得補助。她呼籲教育部檢討助學計劃,獨立增列多元生理用品補助,並考量多元性別學生需求,落實「月經平權」。
學生團體最後也共同呼籲,《大學法》、青年學貸和助學計劃應一起改革,才能真正且完整的改善學生處境,並期盼立法院早日排審《大學法》,保障學生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