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第三方支付業者「台灣里」,涉嫌虛設人頭公司洗錢案,查出該公司配合非法賭博網站洗錢、自營刷卡換現金等手法,不法金流高達逾70億元,尤其負責人利用專業的SEO(搜尋引擎優化)技術,在網路精準投放廣告,誘引急需資金的持卡人上門,檢方近日偵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及銀行法等罪嫌,起訴共166人。
檢方指出,黃柏菖等人深諳網路流量密碼,利用SEO技術確保融資廣告在Google搜尋排名居首,藉此吸引信用不佳的客戶,兩年內透過40家人頭特約商店生成虛假的付款連結供客戶刷卡,瘋狂刷卡6萬餘筆,向銀行詐得逾14億126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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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交易根本沒有實際買賣,卻利用銀行對特約商店類別(MCC)的信任漏洞,成功讓發卡銀行誤判為正常消費,照樣撥款埋單。檢方指出,該集團共製造6萬1536筆假交易,受害銀行多達41家,其中中國信託、台北富邦、玉山、國泰世華、台新等5大銀行損失最慘,撥款金額全數破億元,另有20家銀行損失超過500萬元。
另外台灣里公司自2023年3月起提供洗錢金流服務。該犯罪集團共虛設81家人頭公司,替95個非法賭博網站洗錢達33億元。檢方還查出,在逃主嫌簡坤松的妻子林姓女子等4人,涉嫌出名購買外匯以隱匿犯罪所得,林女更在簡逃亡後,協助隱匿資產並指使同案共犯串證。檢方依組織犯罪防制條例、詐欺犯罪危害防制條例、洗錢防制法等罪嫌對166名被告提起公訴,並建請法院沒收犯罪所得。並對在逃主嫌簡坤松發布通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