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麗芸台北13日電)農曆春節前夕,新北市桃園市消防局加強爆竹煙火查察,分別查獲非法儲存爆竹煙火1700公斤及366公斤。消防署今晚表示,署長蕭煥章為慰勉基層辛勞取締,特別頒發慰勞金。

消防署晚間透過新聞稿表示,為維護農曆春節期間公共安全,各級消防機關全面加強爆竹煙火查察。其中,新北市消防局與桃園市消防局近來積極查察,已分別查獲非法儲存爆竹煙火1700公斤及366公斤,各裁處新台幣60萬元及12萬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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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時,蕭煥章為感謝基層積極執行查察取締工作,特別於昨天前往頒發慰勞金,慰勉基層辛勞外;也呼籲業者,民眾燃放爆竹煙火需求增加,切勿心存僥倖違規囤積或販賣未經認可的爆竹煙火,避免因疏忽引發意外。

消防署說,非法囤積爆竹煙火宛如不定時炸彈,嚴重威脅周邊居民生命財產安全,本次所查獲案件均依法予以裁罰,絕不寬貸。

另外,春節期間燃放爆竹雖然增添喜氣,但仍具一定程度危險性,可儘量以爆竹音效替代,不僅能確保安全,也能減少環境污染。

消防署提到,若要施放爆竹煙火,應選購貼有認可標示的產品,施放時也須嚴格遵守各縣市政府所公告的開放區域與時間,避免在禁放區或深夜施放。

為確保未滿12歲兒童的安全,消防署提醒,依爆竹煙火管理條例規定,兒童禁止施放沖天炮等飛行類、小高空等升空類及摔炮類產品,未滿12歲的兒童施放爆竹煙火則需有成人陪同,以確保安全。(編輯:龍柏安)1150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