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推動能源大用戶落實深度節能,經濟部今天預告「能源用戶辦理節能診斷及訂定節能計畫規定」草案,規範能源大用戶須導入專業節能診斷團隊,系統性盤點用能現況,並於117年第1季前完成中長期節能計畫規劃。
經濟部指出,草案明定能源大用戶應由符合資格的法人、學校或機構、執業技師等專業人員組成節能診斷團隊,提出節能診斷報告與改善建議,作為後續規劃節能措施的依據,並逐年落實節能方案。針對資源較少的能源大用戶,政府也將透過委託法人團隊,提供節能診斷或技術輔導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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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法規引導外,經濟部表示,也搭配租稅優惠與補助措施,提升企業投入節能改善誘因,包括「產業創新條例」投資抵減優惠延長至118年,並擴大納入節能減碳項目,投資上限由新台幣10億元提高至20億元;同時持續推動動力設備補助、節能績效保證專案及廢熱、廢冷回收補助。
行政院自113年8月起推動「深度節能行動計畫」,4年投入353億元,目標節電206億度。經濟部指出,114年節電量已達108億度,超出原訂目標,其中能源大用戶在強制節能目標引導下,已節電24億度,帶動產業能源效率提升。
能源署表示,新增節能診斷與5年節能計畫規定,有助引導能源大用戶系統性盤點用能結構、導入高效率設備與智慧能源管理,不僅可提升節能成效,也有助帶動節能產業發展。
依據規範,使用煤炭年使用量超過6000公噸、燃料油年使用量超過6000公秉、天然氣年使用量超過1000萬立方公尺、契約用電容量超過800瓩者為能源大用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