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法庭日前做出「114年憲判字第1號」判決,藍白惡修的《憲法訴訟法》違憲。對此,昔日曾因嗆前總統馬英九「小孬孬」引發話題、曾任教育部主任秘書的莊國榮昨(21日)在臉書發文,公開力挺由謝銘洋等五位大法官所作、恢復憲法法庭運作的判決,強調該裁判是善盡「保護憲法」的義務,並直指相對立場的大法官作法,已嚴重背離憲法精神。
莊國榮指出,德國、奧地利等民主國家的憲法學早已形成重要共識:立法機關不得以法律規定癱瘓違憲審查機關,否則將出現荒謬情況,即立法機關可憑一時多數,透過立法癱瘓「審查法律是否違憲的機關」,形同自我免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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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引述德國聯邦憲法法院與主流學說強調,憲法法院的存在及其基本運作能力,本身即受憲法保障,立法機關不得加以癱瘓;若真發生此種情形,憲法法院為了「保護憲法」,得作出維持自身運作的必要裁判。
莊國榮直言,謝銘洋等五位大法官的判決,正是忠實履行保護憲法的職責;反觀朱富美等三位大法官的作法,則是嚴重違反保護憲法的義務。
莊國榮認為,即便三人未必懷有不良動機或企圖,但若未能理解其行為可能造成的惡劣影響,已顯示判斷力存在嚴重問題,甚至流於「匠氣十足的平庸法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