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們唯一的辦法,就是要找到 50% 的一階連署人,再找回來簽一張同意書,將領銜人更換為備補,除非他們要押著已宣布退出的領銜人繼續簽名蓋章送二階,讓他負起後續的法律責任。
畢竟現在檢調正在嚴查偽造連署,林俊憲稱他不相信他們有那個膽子,連換領銜人的同意書都自己簽名。那麼問題來了,他們真的找得到這些人嗎?或者該說,敢找嗎?之前寄查詢單時,已經出現很多人反映,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被連署」,而查詢單還只是極少量的抽查而已。
林俊憲說,要再回頭去聯絡 50% 的人,又會有多少人發現,自己「被連署」,憤而站出來控訴呢?但如果真的就此放棄,不僅會被人看笑話,也等於是在印證前面所說,因為是抄的,所以不敢去回頭聯絡。
林俊憲最後表示,找?還是不找?這是個難題,選哪個都不對,都會造成更大的風暴。沒有比「自作自受」更貼切的形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