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北分署署長謝宜容,因涉嫌挪用就業安定基金購買三節禮盒、並指示部屬圖利特定業者裝修辦公室,日前遭新北地檢署依《貪污治罪條例》圖利、洩密等罪嫌起訴。今(8)日新北地院召開移審庭,謝宜容在庭上哭著向法官認罪,法官也裁定謝宜容以100萬元交保,並配戴電子腳鐐。

去年11月,勞發署北分署吳姓公務員疑不堪長期遭受謝宜容職場霸凌,選擇在辦公室輕生。吳姓公務員輕生不但揭發謝宜容長期在北分署對公務員職場霸凌惡行,還被查出涉嫌挪用公款裝修豪華辦公室、濫買伴手禮等貪瀆行為。新北地檢署也迅速介入偵辦,並對謝宜容等人住處及辦公室進行搜索,同時將相關人等帶回偵訊。

新北地檢署訊後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侵占公有財物、抑留不發職務上應發之財物、圖利,以及政府採購法以非法方法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滅證、勾串、逃亡之虞,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今年2月,新北地檢向新北地院聲請延長羈押二月,並獲法院裁准。

新北地檢署於本月2日偵查終結,並對謝宜容挪用公款裝修豪華辦公室、濫買伴手禮等涉挪用公款與侵占財物部份,依《貪汙治罪條例》提起公訴。至於過失致死部分,新北地檢認為,謝宜容霸凌行為與公務員輕生無直接因果關係,因此對過失致死部分給予不起訴處分。

新北地院今日召開移審庭,謝宜容在庭上哭著向法官認罪。法官訊後認為,謝宜容涉犯《貪汙治罪條例》之圖利、侵占公有財產等罪,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事實足認為有逃亡之虞,惟謝宜容已坦承犯行,並將犯罪所得繳回,無羈押之必要。因此裁定已100萬元交保,並限制出境、出海、限制住居,接受電子腳鐐科技設備監控8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