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民黨立院黨團總召傅崐萁身陷「修容組競選小物」事件,延燒多人,也導致各政治人物所發放的競選、宣傳小物備受關注。網紅「人渣文本」今(16)日在臉書發文指出,國民黨立委徐巧芯的「反罷免」小提袋內容物豐富,甚至贈送手持風扇,「這怎麼可能沒超過30塊錢」。
在「人渣文本」發布的照片中可見,徐巧芯的「反罷免」小提袋中有:傳單、飲料、小麵包、兩包隨身型衛生紙及一台手持風扇,讓「人渣文本」狠酸,「飲料麵包算你20塊,那個風扇怎麼可能10塊錢」,引起評論區討論。「成本價啦」、「可能淘寶做得到」、「說不定是萁萁送的」、「難道要賄選嗎?」甚至有人直接標記檢舉傅崐萁的名嘴溫朗東,希望讓他看看這則貼文。
事實上,在選舉法規中,並沒有明確規定「30元」的賄選標準,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資料顯示,一切源自於2001年9月24日最高法院檢察署召開的一、二審檢察長的會議結論,認為當時30元以下面額的小物,不足以動搖或影響有投票權人的投票意向,因此無法認定有賄選嫌疑。
而後法務部也進一步回應,「賄選」也不能僅看贈送的金額多寡,30元僅是作為一個舉例說明,實際上應同時釐清候選人與選民之間有沒有行賄、收賄的意思,所提供的物品價值又是否足以改變選民的投票意願,再由檢察官依法偵辦。
儘管媒體與網路間皆口耳相傳「競選小物不得高於30塊錢」,但實際上沒有法規明文規定,不少法律界人士分析,25年間的物價上漲,30元也或許不再是能影響選民投票意願的假設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