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偵辦京華城案,認為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涉圖利容積獎勵20%的不法利益,向台北地院聲請扣押京華城土地,案經北院更二審裁准,鼎越公司第三度提出抗告,台灣高等法院今(24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北院更裁。

柯文哲於台北市長任內放寬京華城案容積率暴增至840%,北檢指控柯文哲、台北市前副市長彭振聲等人涉違法圖利京華城公司、違法核准容積率獎勵20%,推估不法利益達111億7023萬6000元,應屬於沒收的犯罪所得。

高院認為,鼎越已向北市府表示願先暫緩 20%獎勵容積部分的工程,儘速辦理變更設計,因此該大樓容積獎勵是否仍能存在,原裁定並沒妥適說明。

高院表示,鼎越提起抗告為有理由,故將原裁定撤銷發回,由台北地院更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