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京華城弊案,2日被法院裁定無保請回,柯文哲獲釋後聲稱,今年才知道京華城案的容積率是840%,引發藍綠議員砲轟柯文哲裝傻、公然說謊;曾多次提出反對意見的前都委、中原大學建築系特聘教授、台灣建築學會理事長曾光宗,今(3)晨在臉書發文直言,京華城容積獎勵案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理」,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

柯文哲表示,今年3、4月看到媒體報導,才第一次知道京華城容積率840%,但民進黨北市議員簡舒培直指,京華城準用都更的公告公文,就是柯文哲專簽的,他怎麼會不知道?網友也找出3年前苗博雅議員質詢影片,當時苗博雅就做出「京華城容積獎勵與條件」圖表,苗博雅2021年質詢時就提醒過柯文哲,但柯文哲不想聽,

台北市議會京華城案專案小組召集人、國民黨議員游淑慧也指出,柯文哲曾轉1封陳情信交辦單、2份公文、3次會議親自指示。從提案、成案到審案都有柯市府介入協助的身影,最後才能關關難過關關過,引來府外學者不滿,其中曾光宗第一個發言,堅決反對申請人所提方案,但後來就沒有續聘了。

曾光宗今天凌晨在臉書發表「京華城案之我見」千字長文,指他在受聘擔任台北市都市計畫委員會期間,共召開過5次會議,他出席4次會議,除首次因不熟悉此案沒有表達意見外,後續3次會議,因已了解申請單位(京華城)的提案理由與內容不合法且極為不合哩,因此基於專業判斷,均提出「反對」的意見。

曾光宗說,他很敬佩在3年前就已注意到此案有問題的市議員,以及今年開始努力追查此案的市議員們,讓此案不致掩埋在歷史之中,偷渡成功。他提出5點個人意見,經歷6年審議時間,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一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畢竟過程中都有委員表示反對,代表案件有爭議,政治人物應該傾聽並了解反對理由及因果得失。

曾光宗強調,他在2021年9月9日都委會第783次會議通過京華城容積獎勵20%時,他已不是委員,無法了解該次的審議過程。不過,他分享5點「個人看法」,指此案前後歷經6年審議,「政治人物」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

曾光宗5點看法如下:
一、對於政治人物而言:
政治人物位於一定的高度,必須能明辨是非,特別是面對京華城案涉及如此龐大的利益,而且前後歷經6年的審議時間,不應該以「不知道」而一語帶過。而且期間都有委員持反對意見,表示此案有爭議,更必須傾聽與了解反對的理由及因果得失。

二、對於主管機關而言:
作為主管機關的都發局,對於此案必須要有基本的專業立場與判斷,不應將不合法的個案直接送入都委會,如此將會陷委員於不義,且有推卸責任之嫌。而且期間更不應該幫申請單位提出「解套」的程序與方法,此點希望檢調單位能再明察。

三、對於民間財團而言:
民間財團取得自己原本的利益(法定建築容積)是合理的,但如果想要以不合法的程序與方法竊取額外的建築容積(容積獎勵)則萬萬不可,因為容積獎勵屬於公共財,為全體市民所共有,此種公共利益須有效保護,不應隨意地送給民間財團。

四、對於委員而言:
擔任都委會的委員應秉持第三方之公正中立的立場審議相關提案,如遇違反相關法令或不適宜的提案內容時,應適時地勇於提出反對意見。特別是在重要的審議會議中,如未發言或發言內容十分含蓄與模糊,最後均會被機關視為「同意」,此點更需留意。

五、對於容積獎勵機制而言:
此點最為重要;容積獎勵原本為一立意良善的機制,但由於其背後牽涉了非常多的利益,因此包含京華城案的所有爭議,均因此機制而起。其實不僅僅台北市,包含其他縣市目前對於容積獎勵都有過於浮濫之問題,甚至產生種種弊端。此現象除違反公平正義之外,更對都市產生極大的環境負荷,後續衍生出的都市環境問題,最後仍是由全民買單。

有關京華城案,目前媒體大多聚焦在政治人物身上,但我個人認為京華城案對於民眾而言,是一個非常好的「公民教育」機會,藉此可以重新檢視政治人物、主管機關、及民間財團,這對建立公民社會應有極大的教育意義。

相對地,對於建築及都市計畫等專業界而言,更是一個非常適切的「專業教育」案例。其中明確界定相關委員的角色與倫理規範為首要,另外更重要的是藉此重新檢討現行的「容積獎勵機制」,此時就有賴於中央主管機關從法制面及執行面整體地予以檢討修正,以減少弊端的產生,並促使容積獎勵應用在迫切且真正有需要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