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市長柯文哲被檢察官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賄及圖利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台北地方法院認為檢察官舉證無法認定柯文哲犯罪嫌疑重大,裁定無保請回。對此,律師呂秋遠直言,柯文哲曾講過:「屬下貪污,老闆不可能不知情」、「蓋章就是要負責任。」京華城容積率核准公文,他蓋章、他負責,然後他不知情?犯罪嫌疑怎麼可能不重大?

呂秋遠發文寫道:「我覺得『柯文哲無保飭回』這個結果,雖然讓許多法律實務工作者很詫異,但是在提升司法的信任度上不會是壞事。簡單來說,就是讓大家可以知道,司法體制的運作,並不是一個人或少數人說了算,而是有一定的邏輯與制度可以參考。每個法官、檢察官,對於同樣的事實的法律詮釋,也都不會一樣。那麼,法官的裁定可以認同嗎?」

呂秋遠表示:「就我個人而言,是不能認同的。主要原因就是,法官以『柯文哲犯罪嫌疑並不重大』為理由,認為與羈押要件不符,因此連擔保都不必,直接無保飭回。可是,套兩句柯市長曾經說過的話:『屬下貪污,老闆不可能不知情』、『蓋章就是要負責任。』如果彭振聲的犯罪嫌疑重大,就柯文哲自己的標準來說,怎麼可能不重大?」

呂秋遠指出:「這次的容積率核准公文,他(柯文哲)蓋章、他負責,然後他不知情?這不是文山區的路燈不亮要不要維修的問題,而是從郝龍斌時代就開始的重大利益案,金額高達數百億,他不知情?是今年三、四月看報紙才知道?不是吧!苗博雅議員早在幾年前就已經針對這件事對他質詢,他一出法院就說謊,寧願承認自己笨,也不願意承認自己壞。」

呂秋遠續指:「而法官在這時候,對於副市長與市長的標準,怎麼完全不同?彭副市長,因為主持會議,所以犯罪嫌疑重大,柯市長,因為日理萬機、不懂專業,所以蓋章也不用知情、不用負責,對於幾百億的好處就這麼送給財團,他不知道,因此犯罪嫌疑並不明顯」。

呂秋遠強調:「法官對彭副市長如此嚴苛,但對於柯市長在案件的實質影響力,完全拋諸腦後,這到底是什麼標準?我不贊成法官的裁定,但並不代表我就會去北院抗議,因為在民主社會裡,我們必須尊重制度,也必須接受制度下做的決定,而不是動輒就用政治迫害來解釋這一切。鄭文燦被收押是如此、柯文哲被聲押、被無保飭回,也是如此。」

呂秋遠提到:「台北地檢署對於法院的裁定,應該會進行抗告,由高等法院決定是否發回或駁回。不論如何,柯文哲自己承認『識人不明』、『用人不當』、『財務不清』、『申報不實』、『凡事不知』,就政治人物的標準來看,已經完全破產。至於司法部分,就讓高等法院檢核地方法院的裁定,結果如何,我都願意接受。」

呂秋遠強調:「這並不是因為我相信柯文哲每天七點辦公,卻什麼都不知道,而是我希望司法不會被任何外力干涉與欺瞞。對於司法的信任與尊重,是這個社會最基本的公約數。第三勢力的希望,已經被柯文哲毀了,司法的信任不能再被糟蹋,這是至少我願意去相信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