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日前遭爆政治獻金申報疑似假帳爭議,遭社會熱議,召開記者會澄清後仍浮現更多疑問。對此,民進黨立委林楚茵今(14)日列出柯文哲夫婦犯下的六大罪,怒批柯夫婦是「犯罪鴛鴦」,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瞎扯不認錯。

林楚茵在社群平台「臉書」直接先講結論,她指出,柯文哲違法作假帳又收回捐,涉及《政治獻金法》第2條「有償對價不能為政治獻金」、《商業會計法》第71條及72條「利用不正方法,致使會計事項或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

此外,林楚茵也提及柯文哲夫人陳佩琪非法設立人頭公司,同樣恐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

林楚茵列舉柯文哲夫婦共犯六大罪,首先,根據《政治獻金法》第21條,會計報告書要由政黨及政治團體負責人或代表人簽名或蓋章,柯文哲作為台灣民眾黨黨主席,不是一句會計師「便宜行事」就可以蒙混過去。再者,黃珊珊說木可今年捐給民眾黨170萬元,還說這是活動盈餘!但《政治獻金法》第2條規定,政治獻金必須無償、無對價提供,請問木可公司這樣還能說政治獻金?

林楚茵接著指出,《商業會計法》第71條、72條規定,商業負責人「故意遺漏會計事項不為記錄,致使財務報表發生不實之結果。」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這次民眾黨宣稱是端木正自行調節帳目,身為政黨負責人沒有責任?

話鋒一轉,林楚茵認為,柯文哲夫人陳佩琪自爆違法開設人頭公司,觸犯《刑法》第214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而公立醫院醫師具有公務員身分,依據《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第1項規定,「公務員不得經營商業」。公立醫院醫師設有不開業獎金,如果陳佩琪兼職又申領不開業獎金,甚至可能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

林楚茵質疑,那個曾說不會出現第二個余文的柯文哲在哪裡?柯文哲任用親信、帳目不清、推卸責任,還要提告會計師端木正,身為總統候選人又是黨主席,有事屬下扛就是製造余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