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因應大都更時代,不動產估價師的市場需求大幅提升。為提升不動產估價專業及品質,立法院今(15)日三讀通過《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健全不動產估價助理員制度。內政部表示,修法建立不動產估價師助理人員制度,以協助估價師辦理內外業工作,讓估價師能更專心於專業的價格評估決定,健全產業發展。

立法院會今日三讀修正通過不動產估價師法部分條文,增訂建立不動產估價助理員制度,協助不動產估價師辦理內外業務相關工作,並明定應具備的資格條件等規定,確保不動產估價助理員的專業與管理。對此,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主要參考會計師助理制度進行修正,讓估價師事務所可聘用修畢不動產相關課程或經地政相關高考及格等資格的人員,來協助估價師辦理估價工作,後續再由估價師依其專業審視估價過程,並決定估價價格。

內政部指出,未來不動產估價助理員不限於地政、不動產與城鄉環境、土地資源、土地管理與開發、都市計畫、不動產經營等背景,新增「財稅金融」職系考試及格者也可投入。此外,參考會計師法之會計師助理規定,在修正條文施行之前,已實際執業滿2年的在職聘僱員工也可適用。

內政部進一步說明,不動產估價師辦理估價的品質將影響當事人權益及交易市場秩序,但是估價過程包括調查、勘察、資料整理、分析等內外業工作,非常繁複。截至2022年統計,全國不動產估價業從業人數僅1,012人。為了提升從業人員數量,內政部修正《不動產估價師法》修正草案,增訂大專院校畢業有修畢不動產估價等領域相關課程10學分都能從事此工作,而現行已協助估價師實際執行業務滿2年的在職員工,也能夠直接成為合法不動產估價助理員。

內政部強調,這次修法依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精神,修正不動產估價師相關開業規定,以保障身心障礙者的工作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