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會今(15)日三讀通過《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案,明定勞工年滿65歲者,經勞雇雙方協商後,得延後強制勞工退休年齡。另外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由於台灣缺工危機持續蔓延,少子化又導致勞動力缺口不斷擴大,國民黨立委王育敏等18人以及國民黨團提案《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草案,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環委員會日前審查通過,並經立法院會今日三讀通過。

三讀條文明定,勞工非有年滿65歲、身心障疑不堪勝任工作者,顧主不得強制其退休。勞工年滿65歲,得由勞雇雙方協商延後退休,而對於擔任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之工作者,得由事業單位報請中央主管機關予以調整,但不得少於55歲。

此外,現行《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規定,中央主管機關應會商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及地方主管機關,至少每3年訂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計畫。但細節另訂在施行細則中,立委建議提高法律層級,因此修法後也明訂,條文明定,雇主對於所雇用之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得於其符合勞基法有關自請退休或強制退休規定的前2年內,提供退休準備、調適或再就業之相關協助措施。

民進黨提案人立委王正旭說,他和民眾黨立委吳春城共同提出修正動議,增訂相關強制退休年齡可經勞雇雙方協議研議,提供延後退休者明確的法令依據,並取得各委員支持,但放寬上限要交付勞資協商方式進行,鑒於勞資關係有努力空間,勞動部要留意是在對等條件下進行。

王正旭表示,針對退休金、勞保相關制度相應變革要盡速釐清,如舊制退休金基數是不是要提高,或新制退休金應如何配套處理等,勞工健檢若開放延後退休,勞動部也必須盡快研擬相關對策。

長期主張壯世代理念的民眾黨立院黨團幹事長吳春城對於法案三讀表達欣慰之意,針對解決我國勞動力不足,發展「壯世代產業」、「長壽經濟」、促進世代融合等問題,此一法案修正都是此刻最佳的解方。

他強調,國人原本設定65歲退休後的餘命,已經從8年拉長到將近30年,壯世代的「第三人生」有非常長的時間,無論是繼續投入原本的工作或者是轉行、轉業、開創新的人生,都有非常充裕的時間及人生經歷、資源。

吳春城進一步表示,目前台灣的勞動力短缺、「長壽經濟」將成為市場經濟主流的情形下,這三項法案的修正,可以說是對於即將進入高齡社會的台灣下的一場及時雨。

立法院院會今(14)日三讀通過《勞基法》第54條條文修正案與《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修正案。   圖:新北市民政局提供(資料照)。

台灣工作傷害受害人協會的理事長利梅菊和數個勞工團體組成的「工鬥」今(4)日集結在凱達格蘭大道,提出7大訴求,呼籲總統參選人提出完整的勞工政策。   圖:取自「2020工人鬥總統」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