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打高級燒肉店台中「和牛EMPEROR」,近日被台中市府查獲過期的和牛肉、醬料和濃縮果汁在內的12項過期食品,且疑將過期產品提供給消費者。台中市政府原對該店原開出96萬新台幣的罰款。然而,台中衛生局長曾梓展今(16)日宣布,和牛EMPEROR將被勒令停業,直至業者能證明未向消費者銷售過期肉品,而該店罰款上調至144萬,未來視情況恐進一步增加罰金。

台中衛生局於15日透露,在最近的一次檢查中,發現該燒肉店內有18箱過期牛肉,以及多種過期的調味品和飲料。衛生局的調查結果顯示,「和牛EMPEROR」店內的過期食品包括:219塊不同重量的和牛牛肉(過期3至5個月);11盒味噌(過期2至4個月);4瓶豆瓣醬(過期2個月);以及24箱和60包的冷麵(過期1周)。此外,還有過期的昆布高湯和濃縮飲料,等共12項過期食品。

店家在社交媒體上發表了道歉聲明,坦承把店裡把過期的和牛冷凍保存這一點是違法的,確實是不對的。並強調媒體報導的冷凍肉品和一些過期的商品,是該店為了提升服務品質所留下要給員工進行教育訓練的,並指出怕交叉感染,在販售的肉品跟過期肉品有用2個冰箱分別保存。

衛生局表示,在該店內的食材使用區發現了過期食材,並認定該店涉嫌在料理中使用這些過期食材。衛生局將持續調查並核對店家的進貨記錄。

昨日衛生局表示該店的行為還未達到停業的門檻,台中市政府今日宣布,對於違反食品安全規定的「和牛EMPEROR」燒肉店,衛生局在深入調查與多方協商後,曾梓展決定對該店家加重處罰,原定罰款96萬元經重新評估後提升至144萬元。此外,該燒肉店也被要求勒令停業,直至能夠提供明確的說明並向民眾保證其未曾銷售過期肉品。根據調查結果,若有進一步的違規行為被發現,考慮到該店過期食材的種類和數量,罰款金額可能會進一步上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