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高虹安因立委任期內助理費涉貪案遭到檢方起訴,而北院3到5月展開密集審理。今(27)日北院再度開庭,並傳喚負責高辦零用金報帳的同案被告、前行政主任黃惠玟(小兔)作證。黃惠玟指稱是高虹安拍板決定使用零用金制度,並比較其前東家李俊俋辦公室的零用金制度差異。她直指李根本不管帳也不私用,而高連買飲料都要報公帳。

黃惠玟證稱,李俊俋辦公室只要是公務理由都可以報帳,同時李不管漲。但是高虹安不但對於零用金支用有決定權,同時高的諸多個人消費也是用零用金支付,也沒回補,同時高虹安還會每個月對帳。

黃惠玟在2020年2月1日至同年12月31日,擔任高虹安辦公室的行政助理,她證稱是高虹安前男友李忠庭找她去高虹安辦公室工作,並透過三方視訊敲定她的月薪6萬2000元,同時沒有加班費。而她負責的事項極多,包括填寫陳報人事任用遴聘資料及報帳、寫質詢稿、支授黨部活動等等,「沒人要做的都是我在做」。

她證稱,她在2017年李俊俋立委辦公室任職交接時,才被前任行政主任告知她零用金這種制度,所以她到高辦工作後才提議此制,但她也強調,雖然有向高虹安提議零用金制度,但同時也有提議必需按照立法院的加班規定,以及其他辦公室的制度,最終是高虹安拍板決定使用零用金制度。

黃惠玟指出,高辦零用金的動支方式是「小錢有現金由她馬上給,大錢需知會高虹安並由她決定」,例如助理的車輛鈑金、買禮盒等,都需要高同意才能請款,而高也不一定會同意,沒有一個客觀標準;獎金發放也是看高虹安的心情而給多給少。

檢察官提示黃惠玟先前做的帳目,高虹安治裝、早及午餐費、飲料鮮奶茶、鴻參一盒、高鐵票,黃都稱確實是高虹安的消費,法官問怎麼確定飲料是高買的?黃說「辦公室沒人敢買飲料來找我報帳」,鴻參是高要送給中研院院長的,高鐵票是高臨時換車班,沒有去辦退票,就找她拿零用金來抵,治裝費2000元高也沒付錢,她的印象都很深刻。

今日庭訊3個半小時僅完成黃惠玟的一半詰問,其餘將在4月10日接續開庭,並詰問黃,訊畢再詰問陳奐宇、陳昱愷。

高虹安辦公室前助理、時任行政主任「小兔」黃惠玟表示高虹安連買飲料都要報公帳。   圖:新頭殼資料照/中央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