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萬里老家的違建爭議,國民黨新北市立委參選人林國春與柯律師柯晨晧今(27日)召開記者會,
指出民進黨屏東第二立委選區立委候選人、前屏東縣長潘孟安子弟兵徐富癸的財產申報,也有一筆在農地上違建的居所,質疑曾任屏東縣民政處長的的徐富癸知法法犯,更質問,依照就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的從政標準,這應該立即拆除還是賴著不拆?
林國春表示,根據公職人員財產申報資料,這筆面積為1761平方公尺的農地登記在徐富癸老婆名下,目前興建住宅供人居住,且備有車位,他請在地人士訪查的當天,還發現列入財產申報中的轎車也停在裡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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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國春指出,根據2017、18年的航照圖,徐富癸家所持土地上,均無建築物跡象,但開始有整地痕跡,很明顯該「農舍」應為近期所興建,只是徐富癸曾原為報社記者,後為潘孟安任立委時期的服務處主任;今年臨時被指派參選立委前,職務為屏東縣政府民政處長,徐妻為職業軍人退伍,雙人應不具備農民資格。而且兩人如有農民身份,農地大小也不符合興建資格。
林國春再指出,潘孟安2014年擔任縣長,徐富癸同時進入縣府,陸續擔任潘孟安麾下的多種要職,更有潘孟安分身與代理人的稱號,徐從立委辦公室主任無縫接軌到縣府任要職,官場生涯對「農地農用」的相關規定應該相當清楚,但無論這是一般建物也好,小木屋也好,農舍也罷,竟然還能有門牌,真是令人匪夷所思。
林國春諷刺,違法農舍是如何申請到門牌號碼?又是如何非法申請到水電供給?戶政單位由縣府管轄,是否為潘孟安主政下的縣府為徐富癸大開方便之門?徐富癸自稱清廉、守法、愛鄉、愛土,現在應該也要加上「愛農舍」。
柯晨晧指出,根據「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需取得農民資格、持有農地並在當地設籍滿2年、農地面積大於0.25公頃,才能起造農舍;另外,在《農業發展條例》修正以前,早已取得農地的「老農」並不受上述條件的限制。但很顯然的是,徐富癸不在老農條例內,現有的這個農舍合不合法,相信徐本人心理有數。
柯晨晧表示,徐富癸家既然是違法農舍,屏東縣政府就該該即刻處理。根據法規,違反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者,地方政府得限期令其變更使用,或勒令停止使用,或拆除建築物恢復原狀。經限期改正而不改正者,得按次分別處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至其改正為止。拒不繳納罰款者,移送法院強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