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外交國防委員會先前通過「秘密會議」應簽署保密切結書,國民黨團也提出全委員會版本的秘密會議條款,請立院院長游錫堃召集朝野協商。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今(2)天審查立院預算,民進黨立委劉世芳質詢時問及,委員會有很多媒體記者、列席人員等狀況,目前國民黨團提案要求將秘密會議擴及到8個委員會,進度如何,是否有3、4個黨都同意通過秘密會議規範?立法院秘書長林志嘉指出,因朝野協商未開始,尚未適用在其他委員會。劉世芳強調,立法院應提出立院職員在開秘密會議的相關規範,要求3週內研議完成。

劉世芳點出,立法院秘書處應擔任保防功能,公務人員要有公務人員規範,應比媒體記者更嚴謹,未來委員會有更多機密預算,警政、國安都有秘密預算審查,可否先制定立院職員秘密條款?林志嘉表示,將要求所有職員,若牽涉秘密規範要處理,現有些規範,但沒有那麼清楚。

劉世芳表示,她是詢問相關SOP,不能只簽結,在講別人前應先規範立院職員,尤其是開秘密會議的時候,國民黨團提案在1個月內將進入政黨協商討論,是否可在3週內研議完成。對此,林志嘉表示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