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立委鄭正鈐日前遭爆料性騷擾,被控他與男記者握手時,摳了對方的手心數秒;藍委傅崐萁也遭資深媒體人董成瑜控訴性騷擾。國民黨昨(17)日公布了這2起性平案件的結果,表示作為一個人民團體,國民黨不是雙方當事人的雇主,無管轄權,也「查無實據」。因其屬於性別工作平等法所涵蓋的職場事件,且當事人各執一詞,根據勞動部規定,只能函請主管機關處理。國民黨強調,希望當事雙方能在政府機關負責的環境中,獲得公平公正的待遇。
駐德代表謝志偉今日透過臉書發文表示:「說是說『查無實據』,依我判斷,其實可能是『無查實據』。」他認為,在性騷擾案件中,最好的實據就是人證。難得這起案件有不止一個人證,還有白紙黑字為證。
他諷刺,或許因為白紙作了運動,黑字著實失去依據,於是顯然實據就不必調查。「否則,若是有查,就令人好奇,如何得出『查無實據』的結論?」
他說,是以「公諸於世」(白紙黑字的證據)者,難證「豬公於世」(性騷擾犯犯行)也。因此只能猜,說是說「查無實據」(查不到實際證據),其實應該是「無查實據」(沒有調查實際證據)。然而,調查小組到底是不察有實據(沒發現有實際證據)? 還是有實據不查(有實際證據但不調查)?當他們說「查無實據」(查不到實際證據)時,實際上應該是指「無查實據」(沒有調查實際證據)。
他又說,斟酌半天,勉強猜測,有無可能,調查小組將「無查實據」(沒有調查實際證據)故意錯置成「查無實據」(查不到實際證據),是苦心孤詣(讀似「故意」)地在向我們暗示:「無」與「查」這 現成(破音可讀作「縣長」)的兩個字,就像那 現長 (破音可讀作「縣長」)的兩隻手一樣,也放錯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