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和電廠四接環評案爭議不斷,基隆市府曾同意四接2.0方案,不過台電於去年提出新的「3.0東移方案」,由於3.0的版本和2.0範圍有所不同,3.0的範圍位於「基隆市府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因此環保團體認為應該重新環評,基隆市府也昨日廢止2.0版的同意函。對此,環保署表示,基隆市廢止同意開發函,是指保育區的審查,跟環保署環評為不同法規程序,將各自依法執行。
協和四接是台電為了降低碳排放量,在基隆海岸填海造陸興建天然氣接收站,採嚴格的二階段環評,並走過開發範圍的範疇界定,相關海洋環境監測調查等,從2019年迄今走過5次環評初審,但仍受到當地環保團體反對,基隆市政府也在5月31日廢止該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同意開發函,認為環保署沒有地方同意就續審協和四接是違反環評法,要求立即停審。
對此,環保署回應,經濟部已於109年依《環評法施行細則第11-1條》規定就非屬主管機關主管法規之爭點予以釐清。目前「協和發電廠更新改建計畫」仍在進行環評審查作業,開發單位有必要就各方所提環境疑慮意見切實回應說明,以釐清相關疑義,環評委員將秉持專業進行審查。
而環保署認為基隆市府廢止的同意函,為「基隆市水產動植物保育區」的審查爭點,和環保署協和四接的環評不同,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法規與環評法規為不同法規及程序,由各機關各自依法平行審查,並依該法規辦理,不以其他法規審查結果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