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某幼兒園去年被爆,一名男童被教保人員施暴,時代力量立委王婉諭今天(12日)指出,彰化縣教育處及社會處在調查中,未依照相關規定,讓該男童及其家屬參與程序,她呼籲教育部國教署,盡速落實現行兒少虐待案件調查程序的法令。

王婉諭今偕同受害男童家屬,在立法院召開「揭露彰化幼兒園暴力對待,杜絕兒虐侵害!」記者會。受害男童的媽媽控訴,在2022年10月12日接放學時,發現當時才2歲6個月的男童,手竟然痛得舉不起來,她當下立刻前去詢問老師,確認今天男童是否有跌倒,但老師當下否認。

受害男童媽媽說,事發後孩子經常在半夜驚醒大哭,也會學習老師的動作,將父母的臉托住、扭轉,要求父母直視著他,倘若政府未善盡監督幼兒園之責,受害家長便得承受此種無助與煎熬。

據後續家長所取得之短短29分鐘的監視器畫面顯示,該名教保人員除了大力拉扯男童手臂,造成男童手臂挫傷,期間也有數次拉扯、推男童頭部等動作;此外,在畫面角落中,也顯示該名教保人員對另外一名孩子疑似有大力推頭部的情形。

王婉諭指出,本案的發生時間點是2022年10月,即便當時幼照法正處於通過、還沒生效階段,不過地方政府調查不當對待案件,仍要依據教育部先前公布的《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處理教保服務機構疑似不當對待幼兒案件注意事項》,在本案中,男童家屬在向教育處申訴後,不僅沒有機會參與調查過程、看到當天監視器畫面。

王婉諭說,地方政府主管機關的調查過程長期缺少當事人的程序參與,未詢問家長意見、讓雙方陳述及針對各自的說法進行答辯,甚至教育處也沒有修復硬碟、還原並檢視當日全天監視器影像畫面,逕自做出未違反兒少權法的裁決,實屬片面及草率。

王婉諭要求,教育部針對彰化縣教育處未讓家長參與程序、未將調查結果通知遭受不當對待幼兒之家長等程序缺失,善盡督導之責任,並使彰化縣政府落實目前已於3月1日施行之《幼兒教育及照顧法》相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