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亡多日的東非狒狒成為全台關注焦點,卻在27日在桃園的圍捕過程中,左胸中槍死亡。一名林姓獵人坦承持獵槍擊斃狒狒,他聲稱是接到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委託,防止狒狒傷人才會開槍,但有經過「同意」。曾與他聯繫的新竹縣農業處指稱,僅允許在新竹縣內圍捕,警方目前依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中。至於是誰同意林姓獵人開槍,目前仍在釐清當中。

桃園市政府農業局捕捉人員身上只配有麻醉槍,他們27日下午3點25分抵達現場時,發現有另一組非同單位的人士在場,狒狒則已經倒地,但因當下光線昏暗,上車後才發現狒狒身上有血跡,緊急送往六福村動物園治療,發現左胸受到槍擊,狒狒最後傷重不治,相關人員皆已到派出所說明。

林姓獵人27日晚間到楊梅富岡派出所向警方供稱,他受到新竹縣府農業處電話委託,才會前往現場圍捕,當時因為擔心狒狒攻擊民眾,在經過同意後才開槍,並強調他是合法獵人,也有合法的列管獵槍。新竹縣政府農業處則表示,他們有成立應對小組,目的在狒狒跑到新竹後的即刻應對,僅讓林姓獵人在新竹縣待命,然而狒狒都在桃園,因此應變中心雖然成立,卻沒有正式啟動。

目前新竹縣農業處與獵人的說法有出入,究竟是誰同意林姓獵人開槍,警方目前仍在釐清當中,全案依照野生動物保育法偵辦。根據「野生動物保育法」規定,除非有緊急例外情況,或危急人類生命財產安全等,才可以報請主管機關核可捕獵或宰殺;否則將面臨6個月以上、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