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完成三重區明志陸橋拆除工程,4年拆除36座人行陸橋達標。工務局長詹榮鋒表示,每座陸橋拆除前均通過「新北市人行陸橋、地下道存廢標準程序」完成相關檢討流程,獲得地方共識後再執行拆除工程,未來將持續打造友善人行環境,呈現嶄新市容面貌。
執行拆橋工作的養工處長馮兆麟說明,新北市長侯友宜上任後,市府於108年1月開始進行第一座新店民族陸橋拆除工程,12月17日三重明志陸橋功成身退後,達成4年拆除36座陸橋的里程碑。
馮兆麟指出,以往交通政策多是「以車為主」,透過廣設人行陸橋減少汽機車停等路口時間,隨著時代變遷,改為「以人為主」的人本環境,提供行人舒適、便利及安全的平面行走空間,以致人行陸橋使用率低,陸橋墩柱和樓梯反而造成行人通行及行車視線的阻礙,因此工務局提倡「減法工程」,在完善的行人平面穿越動線前提下,逐步拆除使用率低的人行陸橋,提供市民更友善的通行環境。
馮兆麟表示,陸橋拆除不僅是公共工程的執行,更牽動市民朋友對地方的回憶,因此養工處陸續透過舉辦攝影比賽、原陸橋橋址處設置QR Code橋誌地磚及吊大梁拆除陸橋儀式(板橋小東門陸橋)等活動,讓市民朋友緬懷陸橋過去的身影,一同見證新北市城市風貌的進步。
詹榮鋒強調,市府近年推動「減法工程」的城市概念,4年拆除36座人行陸橋即是「減法工程」成果最好的證明,未來養工處也會持續推動拆除閒置陸橋及地下道,與全體市民共同努力,為新北市建構友善人本環境。
三重區明志陸橋拆除後,除了使原陸橋位於的十字路口天際線頓時開闊許多外,也達成4年拆除36座陸橋的目標。 圖:新北市工務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