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局昨(30)日正式公布「旅行業辦理入、出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的細節,其中規定出國團客需施打3劑疫苗且要備妥證明才能出境,讓部分業者表示執行上不太方便,因此,觀光局表示,在與指揮中心討論後,決定移除三劑令的規定。

中華民國旅行公會全聯會理事長蕭博仁表示,為了維持旅客的自身旅行安全,其實還是建議旅客打滿疫苗再參團,但礙於業者沒有公權力,很難在這個方面執行的面面俱到,因此才會希望觀光局修正相關規定。

對此,觀光局也證實這項消息, 表示「旅行業辦理入、出境團體旅遊操作指引」是今年上半年為重啟跨境旅遊多次與指揮中心及旅行業者討論的版本,同時亦隨著防疫措施之調整滾動式商討。

團體旅遊操作指引除有防疫考量,希藉指引提高旅行業及旅客參團之旅遊健康平安減少相關風險外,亦希符合實務操作便利性,考量目前國內疫苗施打率已有一定之比例,因此決定採納業者的意見,向指揮中心陳報並獲同意後,刪除旅行業檢核旅客疫苗施打情形之規定。

觀光局表示,此項調整獲得旅行業者高度肯定,且相關規範係適用於10月13日之出入境團體旅遊,將於下週一正式發函予各旅行業公會,以讓旅行業者及遊客能據以參考遵循,安心參與跨境團體旅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