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位員警因公殉職,掀起社會對警察工作安全議題的反思,如何杜絕血淋淋憾事再度發生,避免上演「今天公祭、明天忘記」,政府責無旁貸。

「明誠、瑞傑,你們的任務結束了!」9月5日,總統蔡英文參加因公殉職的台南市警察局員警凃明誠、曹瑞傑告別式,致詞時表達深切哀悼,並允諾將透過立法院朝野努力,盡速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法。

這起震驚全國的台南殺警案,發生在8月22日上午,兩名員警在追緝贓車過程中,先後遭到竊車嫌疑人林信吾持刀攻擊,送醫搶救仍均告不治。悲劇掀起各界檢討警察執勤安全問題,其中備受關注的項目之一,正是《警械使用條例》修法。

事實上,距上次修訂該法,已將近20年前了,根據內政部觀點,現行法規對警械規範不足,加上欠缺實務考量,於是在2020年5月提出修法草案,經行政院通過後,送立法院審議。

上回修法卡關 爭點在哪?

內政部草案大致可分成三大重點:放寬警械定義,員警可就執勤現場狀況,將適合器具當作警械使用;開槍損害人民權益時,賠償回歸國賠機制;增設調查小組,由內政部遴選專家學者組成,協助釐清使用警械致人死亡或重傷的爭議案件。

對於修法方向,中央警察大學行政警察學系教授許福生認為,確實有助消除第一線使用警械疑慮,也可望減少法官以事後察知的客觀事實,倒果為因論斷員警開槍時機適當性的可能。

然而,立法院2020年12月完成草案初審後,卻未進一步協商並完成修法,據悉,關鍵爭點之一在於「調查小組」編制與啟動機制。對此,新會期朝野可能朝「相關規範由內政部另訂之」的調整方向,先求法案三讀。

不過,除了上述偏向技術面層次問題,警界對「調查小組」功能有更多期待。「無論是調查小組或鑑定小組,新單位能不能常態性蒐集、分析員警遇襲實例,作為系統性教案?這更重要。」許福生指出。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常務理事、同時也是現役警察的蕭仁豪認為,修法之外,政府必須積極補強的核心層面:以臨場實務為基礎的教育訓練。

「我過去執勤,最靠近開槍的一次經驗,就只是……上膛。」蕭仁豪述說其任職八年來的自身經驗,恰好也是很多警察的寫照。一位不具名警政署人士坦言,「(執勤時)很可能根本沒開過槍。」一旦遭遇突發狀況,僅有短短幾秒鐘做出應變,仰賴平時訓練累積,但實務上仍有進步空間。

蕭仁豪舉例,美國聯邦調查局編製的《執法人員遇害與受遇襲資料集》,會每年針對員警執勤遇襲實例進行統整性研究,寫成報告並公告上網,提供各州警局檢討訓練或改善制度。他並認為,除了槍械等致命性武器,政府也應提供較低或無致命性器械,最關鍵的是,必須給予相對應的教育訓練。

(本文獲今周刊授權轉載,詳細內容請參閱《今周刊》第134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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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周刊》第1344期。   圖:今周刊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