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陳俊華台北29日電)考試院長黃榮村今天主持第一批國家考試及格電子證書發行,並發送第一批電子證書電子郵件通知;考試院秘書長劉建忻說,民國112年起國家考試類別,都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

考試院透過新聞稿指出,黃榮村表示,數位治理是國家發展趨勢,數位轉型及數位治理品質的提昇刻不容緩,國考及格證書電子化是考試院積極推動數位治理的重要項目,並以「簡政便民」為最高原則,以提昇考試院證書服務品質,落實服務型數位政府的目標。

黃榮村說,第一批電子證書是110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在8月完成訓練、成績及格;國家考試及格電子證書的發行,正式進入數位化的里程碑。

劉建忻表示,電子證書內含考試院數位簽章,並以PDF檔案格式發行,不易偽造,及(合)格人員接獲電子證書下載email通知後,就可到考試院網站或國發會MyData,以自然人憑證、健保卡或台灣行動身分識別等多元化下載機制,不限時間、次數,隨時得重複查詢下載自主運用,不必擔心遺失保管的問題。

劉建忻說,電子證書在使用時,如有驗證真偽及其內容正確性的需求,驗證者只需以免費的PDF檢視軟體或掃描證書上的QR code連接考試院網站,就可檢驗證書的有效性及完整發證歷程內容。

劉建忻表示,國考及格證書電子化分兩階段推動。目前是第一階段試行階段,從111年8月1日以後訓練期滿考試及格公務人員,或升官等訓練結訓的合格人員開始試行。

劉建忻指出,第二階段為全面實施階段,從112年起各種國家考試類別,包含高普初等考試及特種考試、專技人員考試、升等升資考試及訓練等,都以發給電子證書為原則。及(合)格人員如有請領紙本證書需求,可繳納證書費後發給。

劉建忻表示,電子證書業報經財政部同意,在112年7月前不收費。以往發給的紙本及(合)格證書,如有遺失須申請補發證明書、或因工作上等需求須申請及格英文證明書的民眾,即日起可在考試院網站線上申請發給電子證明書,電子證明書的下載使用及驗證機制與電子證書完全相同。(編輯:蘇志宗)111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