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嫌貪污弊案,宜蘭地檢署 23日依《貪污治罪條例》、《偽造文書》及《洗錢防制法》等起訴林姿妙及其女兒林羿伶等15人。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直言,看到一場「不堪入目的官場現形記」,包括逃漏土地增值稅、沒有合理來源的7千多萬現金與人頭帳戶等,這樣鉅額的金錢和精心操作,恐怕只是林姿妙違法亂紀、謀取不正利益的冰山一角。
「不斷違法延長使用期限的競選總部」,邱顯智24日表示,林姿妙在2018年向四位地主無償借用一筆土地,並蓋了一間臨時性建築物,當作縣長競選總部使用,使用期限到2018年11月24日,但她希望用到2020年總統、立委選舉使用,想方設法讓當作競選總部使用的臨時建築物不用如期依法拆除,而沒有任何公職在身的林姿妙的女兒甚至指示建設處提出修正案,在縣務會議通過,變成可延長2次、每次3年,縣府許可的話,還可不受期間和次數限制地延長。
「一張逃漏112萬土地增值稅的農地農用證明」,邱顯智指出,有一塊沒有農用的農地地主在出賣持份時,依法應繳112萬多的土地增值稅,但地主不想繳,向羅東鎮公所,申請核發農地農用證明書,科長向科員說「這個案件上面有在關心」,於是地主開開心心拿著證明書,申請到免徵土地增值稅。
但紙包不住火,縣府財政稅務局羅東分局的承辦人,發現土地遭列管,也沒有如期恢復原狀,根本不能免徵土地增值稅,就發函請羅東鎮公所說明清楚。鎮長和林姿妙的女兒通上電話,林姿妙的女兒答應提供協助,最後,建設處代理處長在林姿妙女兒指示下,開了一場跨局處會議,討論結果是:先由農業處認定符合農用,建設處解除列管,財政稅務局再據此免徵土地爭執稅。
會後,原本拒絕配合的代理處長打給地主方,清楚說明如何偽造文書:「大家討論後,就是只要你能拿到那時候你土方拿去哪裡的證明,我這裡就能改」「你那紙要舊一點來開,印章就蓋得舊舊,這樣這部分我就有辦法來處理」。於是有關係就沒關係的地主,再一次地過關了。
「沒有合理來源的7千多萬現金與人頭帳戶」,邱顯智質疑,林姿妙的薪水,大約每月15萬,另外還有每個月3萬元的租金收入。每個月18萬多,但林姿妙卻有7844萬9千元的現金。錢是從哪裡來的?林姿妙沒能給出合理的解釋。林姿妙甚至還和7個人與一間建設公司,借了銀行帳戶,甚至約定每次使用支付1~3%的對價。
這樣鉅額的金錢和精心的操作,也讓人擔心起訴書所揭露的個案,只是縣長違法亂紀、謀取不正利益的冰山一角。
希望相關案件可以獲得更徹底的調查,將縣府貪腐的系統連根拔起,甚至根本扭轉地方政府「#依長官指示辦事」而不是「#依法行政」的公務文化。
邱顯智認為,這樣鉅額的金錢和精心的操作,起訴書所揭露的個案,恐只是林姿妙縣長違法亂紀、謀取不正利益的冰山一角。呼籲相關案件可以獲得更徹底的調查,將縣府貪腐的系統連根拔起,甚至根本扭轉地方政府「依長官指示辦事」而不是「依法行政」的公務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