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電子煙加熱式菸具管理自治條例」110年8月6日上路實施滿週年,截至111年7月底共裁罰429件,總計裁罰金額133萬元,其中未滿十八歲者使用或持有電子煙及加熱式菸具181件最多,其次是禁菸場域違規吸食電子煙142件,第三為違規販賣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共計裁罰85件,新北市衛生局也透過多元管道宣導及輔導,提醒民眾小心避免觸法。

為避免青少年接觸電子煙,造成尼古丁成癮,衛生局、警察局與教育局結合各級學校加強菸害防制宣導及稽查,發現有許多同學因好奇電子煙,向同學借用或買來嘗試而誤觸法律,提醒家長要多留意孩童,別因好奇心而觸法。衛生局已多次輔導及稽查轄內電子煙實體店面,針對網路部分,近期亦發現電子煙賣家為了規避上架平台的查緝,改以糖果圖片或以水果、茶類等用語代表煙油口味,企圖規避稽查。衛生局長陳潤秋提醒,只要查獲有違法販賣電子煙、加熱式菸具及其零組件事實,皆依法開罰,最高可處10萬元罰鍰。

陳潤秋說,根據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於111年上半年進行電子煙油檢驗,有高達9成1含有尼古丁!許多國際研究證實,電子煙對健康危害多,包括影響發育中的大腦、心血管系統和呼吸系統等。提醒有吸菸的民眾為自己、為健康、為周遭愛您的人趕緊戒菸,加入戒菸行列,請立即撥打免付費戒菸專線0800-636363,一起守護家人的健康。

衛生局人員至實體店面輔導。   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

電子煙、加熱式煙具等相關產。   圖:新北市衛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