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BA.4、BA.5變異株侵台,為提升相關工作人員及民眾的保護力,並降低新型變異株對台灣的衝擊,昨(20)日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宣布擴大開放第四劑接種資格,自7月22日起50歲以上民眾也可預約施打,而目前共有8類人符合資格。到底哪些人可以施打?該怎麼評估是否要施打?本刊整理出5大QA,讓民眾參考以下條件,檢視是否符合第四劑接種資格。

Q1:哪8類人可以打第四劑?

A:目前開放可接種第四劑的有第一類醫事人員、65歲以上長者、長照機構住民、18歲以上免疫不全及免疫低下者接種第2次追加劑(第四、五劑),機場港埠、航空機組員、居家檢疫以及機構與社福照護系統工作人員,共8類人。另外,明(22)日起將會擴大至50歲以上民眾也能夠預約施打第四劑。

Q2:與前一劑需要間隔多久?

A:與前一劑需間隔5個月以上。

Q3:確診過的人是否可接種第四劑?

A:可以,建議等到染疫3個月後再接種第四劑,以延長疫苗保護力。若是接種第三劑剛滿5個月就確診,須等到接種8個月後再施打第四劑。

Q4:第四劑能夠選擇哪些廠牌?

A:無論民眾先前接種過哪一個廠牌的疫苗,第四劑可選擇半劑量莫德納、全劑量輝瑞BNT、高端或Novavax做施打。若民眾有過敏等相關問題,經醫師評估後,也可選擇AZ施打,但建議以mRNA或次單位蛋白疫苗為主。

Q5:到底該不該打第四劑?

A:前台大感染科醫師林氏璧先前曾在臉書表示,能夠參考以下4條件,再決定是否施打第四劑:
1、若本身有新冠重症風險因子,可打。
2、若評估工作上真的接觸病毒風險實在太大很擔心,可打。
3、若前三劑疫苗曾經對mRNA疫苗有過嚴重不良反應,可不打。
4、若已感染過了,可不打(如果是只打兩劑就感染了,感染後三個月可打第三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