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勞工局今公布兩則違反就業服務法及性別工作平等法的違法名單。高雄一間便當店因在門口張貼「誠徵洗碗歐巴桑」單子,而違反就業服務法;另一間事業單位則是因為以「搬重物男性佳」進行徵才,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兩者皆遭罰30萬元。
高雄市勞工局指出,便當店在門口張貼「誠徵洗碗歐巴桑」單子,因限定年長女性才能應徵,屬招募性別與年齡歧視,故違反就業服務法,遭罰30萬元。另一家事業單位則是關於舞台搭建,由於要搬重物,而限定男性、男性為佳,有性別差別待遇,影響女性就業機會,故違反性別工作平等法第7條規定,同樣遭罰30萬元。
對此,勞工局長周登春表示,就業服務法與性別工作平等法等已規範雇主,從求職階段到解僱、離職,不得因「執行職務無關之特質」而對勞工有不利對待。如:「限女性」、「男性佳」、「徵女會計」、「徵門市小姐」、「五官端正」、「年齡50歲以下」、「限本地人」等,皆屬於就業歧視,且這些文字已造成求職者無法或不能前往應徵,影響其就業機會。
此外,現今徵才管道多元,愈來愈多雇主在臉書等社群刊登徵才。勞工局也提醒雇主,若違法廣告一經刊登即已違法,不會因為下架或修正而免除法律責任。
勞工局也呼籲,在刊登徵才招募廣告前,有任何疑問皆可撥打勞工局諮詢專線:07-8124613分機430洽詢。
高雄市勞工局提醒,從求職階段到解僱、離職,不得因「執行職務無關之特質」而對勞工有不利對待。 圖:高雄市勞工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