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裁定,身分證登載配偶、父母姓名資料,妨害人民隱私權,也違反比例原則;對此,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鄭運鵬今天(9日)表示,以現在觀念來看,應以個人資訊為主,但每個人觀念不同,有辯論過程很好。
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召開「6/6演很大!請新北市長『再重現』81分鐘通聯現場」記者會,就身分證一事,鄭運鵬說,身分證紙本資料並非全世界都有,每個國家制度不同,近年大家重視個資,包含警察臨檢調閱到什麼地步,都有不同意見。
鄭運鵬提及,台灣習慣在一張身分證上提供很多資訊,看來不太數位化,這些資訊是封建時代留下來,但現在已慢慢不需要。
鄭運鵬說,身分證要不要有國旗、個人照片、父母欄、是否數位化等都能討論,即便法院有不同見解,但目前戶政系統沒有打算做大幅度修正,行政院也暫緩數位身分證政策。
鄭運鵬說,身分證該提出哪些資料,以現在觀念來看,應以個人資訊為主,既然法院有這樣裁決,戶政系統、內政部有不同見解,有這段辯論也很好。
陳姓男子去年1月請求不列出配偶及父母姓名,法官判准。不過,內政部戶政司長林清淇表示,身分證格式是經戶籍法授權訂定的法規命令,全國應一致,法官不能高興怎麼判就怎麼判,表示無法接受判決結果,支持戶所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