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蘋果日報》停刊一年後,《蘋果新聞網》9日發出聲明宣布,已完成與新東家的交接,法人代表葉一堅擔任榮譽主席。該交易傳出由17Live共同創辦人潘杰賢與香港商人黃浩共同出資收購。經濟民主連合呼籲,交易案涉及個資販售、是否有中資購入媒體及國安問題,投審會應嚴格把關。

《蘋果新聞網》聲明提到,香港總公司面臨前所未見的風暴,加上香港《蘋果》資金被凍結,導致台灣《蘋果》金流斷鏈。幾經風雨終於完成交接。葉一堅表示:「大部份的同事都可以轉移到新東家及安然留用,我也會和大家一齊留用去新東家,並擔任他們的榮譽主席。」

《蘋果新聞網》聲明也澄清,部分媒體臆測誤導交易金額僅三億元,事實上交易金額「遠高於三億元」。而《蘋果新聞網》工會亦發聲明表明,雖對公司交易案樂見其成,但將監督資方是否依法履行相關程序與義務,為一百三十多名會員維護應有權益,以爭取全體會員以相同勞動條件繼續留任為目標協商。

而經濟民主連合智庫召集人賴中強分析,目前整個交易架構與資訊還不夠明確,但交易案有兩個問題。首先,買方買的是什麼?出售的是什麼?蘋果在台灣是「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如果買方買的是「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的股份,就會出現一個問題,誰有權賣股份?看來是先前香港法院指派的壹傳媒清算人譚競正。

賴中強質疑,香港法院指派清算人的裁定,沒有向台灣法院申請認許,清算人可以出售台灣蘋果日報的資產嗎?這次壹傳媒的清盤是在港版國安法架構下,因為我方不承認港版國安法的效力,這就會產生很大疑慮。另一種交易可能是,出售的不是股份,而是「香港商蘋果日報出版發展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

賴中強進一步指出,目前台灣分公司登記代表人是葉一堅,他將公司賣給另一家新公司,這個模式就不涉香港清盤人職務執行。從葉一堅說法,似乎顯示可能是第二種交易架構,那報社歷年資料庫、個資能否在兩家公司間買賣,必須打上問號。

此外,賴中強說,外界一再擔憂台灣蘋果日報各種個資、採訪記錄、狗仔跟拍影像,涉及隱私的個人資料,可以在公司間買賣嗎?有沒有侵害當事人權益,沒取得當事人同意,能夠做個資的販賣?這樣的交易有效嗎?無論是出售港蘋股份或台灣分公司的資產,都有很大問題。

賴中強強調,外資要併購台灣公司,必須經過投審會同意,此個案涉及個資交易,還有是否中資購入媒體?更有國家安全的問題,投審會必須嚴格把關。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提醒,蘋果日報創辦人黎智英被港版國安法關押迫害,這筆交易是「誰的手」弄的?誰是買家?為何「那隻手」會喜歡這個買家?國安疑慮未解,不可買賣和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