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海軍陸戰隊副指揮官卡斯滕·赫克(Karsten Heckl)中將日前在國會作證時提到,美國歐洲司令部要求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和兩棲戰備大隊儘早部署到歐洲,以防止衝突擴大,但陸戰隊以「沒有LPD(船塢運輸艦),我們就不可能在那裡」,表達對美國海軍遠程造艦計劃中,將陸戰隊兩棲戰艦由31艘減少至25艘提議的不滿。而美國海軍學會新聞網(USNI News)10日報導,美國聯邦眾議院「武裝部隊海權和投射部隊小組委員會」2位眾議員提出新法案,指美國為了履行全球承諾,海軍的兩棲戰艦部隊結構必須保持在31艘,由10艘通用和多用途兩棲攻擊艦和21艘兩棲運輸船塢類型組成;反對海軍的預算請求,終止「聖安東尼奧級」(San Antonio-class)兩棲船塢運輸艦的造艦計劃,將兩棲艦的總數減少到25艘。
報導指出,關於兩棲艦艇數量的爭論是在海軍陸戰隊發布《2030年部隊設計》(Force Design 2030)的10年轉型規劃後產生的,陸戰隊規劃「遠征前進基地作戰」(Expeditionary Advanced Base Operations,簡稱EABO)的新戰法,以分散式海上作戰對抗複雜的競爭對手。海軍認為陸戰隊需要的是「輕型兩棲戰艦」(LAW),以方便將兵力、裝備從一個島運送到另一個島;但陸戰隊則以過去10年海軍部進行的兩棲部隊需求研究(AFRS)佐證,美國海軍需要28至31艘LHA(兩棲攻擊艦)、LHD(多用途兩棲攻擊艦)、LSD(船塢登陸艦)及LPD(船塢運輸艦)類別的中大型登陸艦和多達35艘LAW,來維持部隊前沿部署完成戰役目標,並可靠地對不可預見的突發事件做出反應。陸戰隊軍官強調,「兩棲戰備大隊和海軍陸戰隊遠征部隊的建設在過去4年中沒有改變,但戰場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
不過,雖然眾議院保留了陸戰隊31艘中大型登陸艦的規模需求,但仍未解決輕型兩棲戰艦的建造問題,目前傳出陸戰隊尋求ESD遠征移動基地艦、EPF遠征快速運輸船、LCU登陸艇或租用商業船尾登陸艦為過渡時期替代方案;根據了解,最新改變編裝型態、駐守夏威夷的「第3遠征軍」(Ⅲ Marine Expeditionary Force),將在2022年夏末獲得船艇,進行LAW島嶼間運輸及EABO概念的驗證。依美軍2023財年預算書,美國海軍陸戰隊將在2025年才會有第一筆LAW的採購。
美國海軍陸戰隊開出的規格需求,新的LAW將可運送75名人員(約1個陸戰隊連兵力)及8000至10000平方英尺的貨物,從A岸直接抵達B岸,而且必須具備不靠泊碼頭的搶灘能力;造價要壓縮在1.5億美元(約新台幣42億元)以下。
美國海軍和海軍陸戰隊擬議開發「輕型兩棲戰艦」(LAW)。圖為美軍海運解決方案示意圖。 圖:翻攝US Nav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