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視近日頻出包,先前才爆出誤植跑馬燈的失誤,公廣集團兼華視董事長陳郁秀、華視代理總經理陳雅琳雙雙請辭,後又有立委指控陳雅琳拿了僑委會1200萬標案出訪駐外代表,用政府的前採訪卻未標註政府補助來源。對此,華視前總經理莊豐嘉今(23)日於臉書發文表示,華視雖然是公廣集團,但政府沒有編列預算給它,而有政府預算的公視可以做標案,沒有預算的華視卻不能做,「這是哪一種標準?」

莊豐嘉指出,華視雖然是公廣集團,但公司證照迄今載明「民營」兩個字,納入公廣後,政府沒有編列任何預算給它,必須自負盈虧。他表示自己4年來,每年都要跑一次銀行拜會董事長,感謝核准貸款,在歷年累積虧損情況下,華視才有資金做事情。

莊豐嘉說道:「如果有金主直接給錢,還需要去擺攤賺生活費嗎?我來之前的華視標到台北市政府世大運專案,那年因為中國抵制及我選手表現亮眼等因素,不僅有標金,收視也很高,收益頗豐,當年虧損也降低到 2 億以下。」針對有董事表示華視不能做標案,做標案就是置入,他問到:「去年華視標到 NCC 的媒宣案,難道 NCC 也在作置入?」

說到標案,莊豐嘉指出歷史最悠久的應該就是國防部的莒光園地了。他說:「事實上,公視前幾年也有不少標案,上面這些董事有反對嗎?唯一在董事會公開反對的董事已經請辭走人。有政府預算的公視可以做標案,沒有預算的華視不能做標案。這是哪一種標準?」

莊豐嘉今日在臉書針對華視接標案一事表態。   圖:擷取自莊豐嘉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