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9日電)環保署今天預告,明年起淘汰民國96年6月底出廠老舊機車可獲2000元補助,若再換購電動機車可獲減碳憑證至少可抵1000元,加上報廢回收車體300元,總計可獲得3300元補助。

環保署今天召開「預告淘汰老舊機車補助辦法草案」記者會,做出以上說明,雖要預告7天,但會在明年1月1日起執行。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蔡孟裕會中指出,為加速空污減量,民國111到112年期間,民眾只要淘汰96年6月30日(含)前出廠的老舊機車,並到環保署回收基管會的廢車回收一站通登載,每輛可獲補助新台幣2000元。

他說,109年迄今已淘汰120萬輛老舊機車,減少14%的機車排放量,已達標;尚有354萬輛,明年希望能達成淘汰60萬到70萬輛,推算其中約計有10幾萬輛會購置電動機車,所以提醒這些民眾保存購置證明至少2年以上,可搭配另一即將上路的溫室氣體減量抵換措施運用。

環保署環管處處長蔡玲儀接著說,根據行政院環保署審查開發行為溫室氣體排放量增量抵換處理原則,開發單位應於環境影響評估書件承諾營運期間依此原則進行增量抵換,抵換比例每年至少10%,連續執行10年。

她表示,抵換來源除了改用天然氣或沼氣為燃料所減少的排放量等方式,也包含「汰換老舊機車為電動機車」所減少的排放量;根據換算結果顯示,汰換老舊機車為電動機車的減碳效益為每輛約2.3噸二氧化碳當量,對通過環評、有抵換需求的業者來說,具吸引力。

她說明,具備淘汰老舊機車及購置電動機車證明者,就可取得減碳效益憑證,屆時民眾只要上廢車回收一站通登載資料,即可在網站上交易此憑證;目前可交易對象有竹科、南科,未來還會有其他需要減碳當量的業者。

她指出,已告知業者收購價每輛至少1000元,若不足額,環保署不排除進行補助,以鼓勵民眾換購電動機車,但屆時憑證將歸環保署所有。

蔡孟裕說明,待規劃成熟,民眾在廢車回收一站通上會看到竹科、南科等選項,自行勾選交易對象即可;包含前述淘汰老舊機車補助2000元、換購電動機車後的減碳當量憑證交易可獲1000元以上,以及報廢老舊機車原有的300元回收獎勵金,都會匯入民眾帳戶。(編輯:戴光育)110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