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察官莊珂惠2016年偵辦一起詐欺案時,對越南籍阮姓被告說出「妳以為每個台灣人都可以讓妳戴綠帽子嗎?」等涉歧視言語,另外,莊珂惠於2018年辦通姦案時,在無急迫性下,竟要求女性被告脫衣,在偵查庭內勘驗女性被告胸部及私處,監察院認定莊珂惠涉及歧視與損及被告權益,2020年提起彈劾。懲戒法院今天(19日)判莊珂惠罰款4個月薪水,可上訴。

監察院彈劾案文指出,莊珂惠於2016年10月27日辦理越南籍阮姓被告詐欺案件,訊問被告時,對被告厲聲斥責,監委認為莊珂惠訊問用語及態度,顯有不當,違反聯合國「消除一切形式種族歧視國際公約」嚴重損及被告權利,有損司法威信,違失情節重大。

根據監察院彈劾案文,莊珂惠涉有歧視的不當言行包括「你以為我們台灣啊是隨便你這樣子的喔!」、「妳以為每個台灣人都可以讓妳戴綠帽子嗎?」、「妳老公沒有告你通姦欸〜妳以為我們台灣是隨便你這樣玩,隨便妳搞,是不是啊」、「妳對我們台灣這個社會有什麼幫助啊!蛤?」

彈劾案文也提及,莊珂惠偵辦一起妨害婚姻案件,2018年4月24日開庭時,明知當天彰化地檢署的女性檢驗員外勤公出,署內僅有一名未婚男性法醫師,本案也非當場發現的通姦犯行而有必要立即採集體液作為證據,竟然在並無急迫性的情況下,堅持立即勘驗被告身體。

彈劾案文續指,莊珂惠要求被告在眾人出入未經清潔的偵查庭座椅上脫去衣褲檢查身體,由女法警拍照私處後再由莊珂惠檢觸碰女子胸部硬塊確認特徵,明顯違反比例地膨脹自己的權限。莊珂惠勘驗時並未安排署內其他女性書記官協助製作勘驗筆錄,而是在庭後自行製作勘驗筆錄並簽名,並未提示被告令其在勘驗筆錄上簽名,已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有重大違失。

由於莊珂惠偵辦詐欺案涉以歧視性言詞指責越南籍阮姓被告,偵辦通姦案的程序違反刑事訴訟法規定,均嚴重損及被告權益,有損司法威信,因此遭監委提起彈劾,移請職務法庭審理,合議庭19日判莊珂惠罰俸4月,可上訴。據了解。莊珂惠為司法官學院47期結業,罰俸4月共損失約50多萬元,並恐影響年度職務評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