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陶宛國會於當地時間 9 月 30 日順利完成修法,允許立陶宛政府來台設立代表處。外交部對此正面發展今(1)日表示歡迎,樂見立陶宛就來台設處的規畫往前邁進一步,相信台、立兩國將發展更深厚的友好合作關係。
立陶宛經濟暨創新部部長雅莫奈特(Aušrinė Armonaitė ) 也指出,此次修法將有助於立陶宛開拓更多商機及合作機會,同時與包括台灣在內的發達海外市場建立更緊密的經濟關係,並在高科技與創新產業領域中強化合作。
外交部發言人歐江安說,台灣與立陶宛是共享自由、民主與人權價值的重要夥伴,在經貿投資、教育科研及人文交流等領域擁有龐大的合作潛力。台灣與立陶宛向來互動友好、合作密切,例如 9 月 15 日成功舉辦雙方 B2B 線上貿易洽談會;政府目前也緊鑼密鼓籌組經貿投資考察團,預計 10 月下旬訪問立陶宛,促成台灣與立陶宛更多經貿媒合與合作機會。台灣深信兩國在相互設處後,將在自由民主共同價值的基礎上,進一步深化雙邊互惠實質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