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籍前台北市長郝龍斌與前衛生署長楊志良,本月4日遞狀聲請停止衛生福利部高端疫苗緊急使用授權EUA,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天(20日)以「當事人不適格」為由裁定駁回,但可另提抗告。

北高行認為,原處分專案核准高端公司製造疫苗,只是讓郝龍斌、楊志良接種疫苗時「多一種選擇」,並不會造成其權利或法律上的利益受到損害,且藥事法中關於緊急授權的規定,目的在於因應突發緊急公共衛生事件對於特定藥品(疫苗)迫切需要的公益考量,並非保障特定人個別權益的規範,郝、楊並非原處分相對人,也非利害關係人,故提起本件聲請屬當事人不適格,裁定駁回。

郝、楊在本月2日舉行「良郝聯手 台灣護守」記者會,郝龍斌批評,政府以免疫橋接為藉口,允許高端不用進行第三期試驗,根本違反國際規範,而且免疫橋接根本不是美國FDA或是歐盟藥政機關認可的技術,中和抗體GMT不等於免疫保護力,免疫橋接也不能取代第三期試驗。指控蔡英文政府對人民施打沒有經過科學證明有效防護力的疫苗,「這就是義和團式的草菅人命,對國產疫苗揠苗助長」。

楊志良則質疑衛福部,採購500萬劑高端疫苗,等於計畫對250萬名國人施打高端疫苗,相當於全台人口的11%。楊志良質問,如果高端疫苗的不良反應超乎預期,後續的責任誰要負責?草率給予緊急授權的衛福部是不是要國家賠償?而且面對來勢洶洶的Delta變種病毒,到時候高端疫苗如果欠缺充足防護力,導致11%接種高端疫苗的國人成為防疫破口,這個責任衛福部擔得起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