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東華大學3名學生去年因抗議學校對機車違停規定,刻意不繳清罰款,畢業證書被學校以離校程序未完成為由扣留,引發學生不滿,並提起訴願。對此,台灣學生聯合學會與民進黨立委范雲今天(12日)召開記者會呼籲,各大學盡速修正離校程序,不得再以與畢業條件無關之事項扣留畢業證書。

東華大學學生去年因拒繳罰金,被到校方扣住畢業證書一事,教育部日前表示,學校對離校程序所訂事項,未涉及畢業條件者,如相關欠費的學校管理措施、實驗器材未歸還等,應以輔導改正或以替代措施優先處理,如果純屬學校與學生的債權關係,不得與涉及畢業條件或學業證書發放做不當連結。 

范雲與台灣學生聯合會今天舉行「不得再扣畢業證書,大學速修離校程序!」記者會,對離校程序修正提出建議。台學聯學權委員會委員梁奕鈞指出,他們提出「涉及畢業條件」、「應以教育立場,建盡輔導改正或以替代措施優先處理」、「純屬學校與學生之債權關係」三大建議,盡可能將各大學離校程序內容分與定義,與畢業條件無關之事項不得列入離校程序,以符合大學法與學位授予法的精神。

台學聯學權委員會主委許冠澤說,肯定教育部公文的精神,也希望提出修正建議讓這學期畢業的學生就能適用。他強調,以身試法的目的不是為了創造學生欠費的機會,是盼大學不應方便而違法;對於大學罰款一事,許冠澤指出全台超過80所大專校院制定「交通罰款」,其罰款的項目與金額大相逕庭,教育部應針對大學罰款的適法性有所表態,避免再衍伸其他爭議。

范雲則說,對於教育部於今年3月主動發函給各大專校院,要求各校檢視、調整離校程序一事表示肯定。她也要求教育部,督促各校於今年畢業季前檢視、修正離校程序,不要再讓任何一個學生,因為學校的不當規定,而被扣留畢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