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促轉條例,促轉會成立兩年後就該完成任務,然後將總結報告提交給行政院,行政院權責能推動的,交由行政院推動;行政院權責無法做的,就透過立法來解決。

因為促轉會成立之初,發生一些波折,所以去年展延一年,大家能夠理解,社會反彈的聲浪也不會很大。

今年促轉會想再展延一年。有別於去年還會「猶抱琵琶半遮面」,今年態度則是新娘變老娘,然後老娘的屁股就是要繼續坐這個位子,正所謂:「笑罵由人,好官我自為之!」

促轉會過去這一年,在無風無雨下,竟然幹不出什麼成果。反而令人看到其老娘就是要繼續幹下去的蠻橫心態,這社會輿論不炸鍋才怪!

眼看著促轉會即將在充滿爭議中續任下去。沒想到促轉會突然開竅了!姑且不論促轉會是否因聽到我們的呼籲而有此改變,無可否認的是最近促轉會的一些作為倒是值得稱許。

譬如促轉會副主委葉虹靈表示,促轉會曾召開學者專家諮詢會議,對於威權象徵移除,有學者專家建議可考慮以法制化來處理,有法源處理依據就更明確,為此,促轉會還在研議中。

又譬如促轉會公布「校園安定系統」的佈建運用情形,直指威權統治時期,情治體系為防範學潮、掌握校內「偏激師生」與校外人士可能發生的串連,部署嚴密的網絡加以監控。檔案顯示,某一年在校園佈建「線民」人數共計3450人,其中重點佈建685人、支津佈建142人,佈建對象由一般院系及社團幹部及教職員中的「忠貞同志」擔任,藉此掌握地下社團、刊物及學校偏激社團動態。

以上這些都頗吻合筆者在「張文隆觀點》如果我是促轉會主委,我就這樣做給大家看!」一文中的呼籲。不過促轉會目前所做的,尚有許多為德不卒之處。

就以開放政治檔案而言,我們先看以下三份資料,再做分析。

2020年02月28日自由時報報導: 

國安局表示,現除涉及情報來源或管道、情報人員身份及國際情報合作之機密檔案約500餘頁,佔全部檔案頁數比率0.0038,刻正依法辦理拆卷分離暨放置提示說明作業後轉移,其餘無涉密檔案悉數於本年3月底前移轉檔案局。 

2020年04月15日促轉會的陳文成案調查報告

本會為求加速相關檔案之解密,於108年7月31日邀集相關機關協商,針對案卷內涉及國安局以外機關之機密檔案協調解密,國防部後備指揮部、警政署等機關均同意解密,但國安局本身所產製的檔案仍列國家機密永久保密。至8 月28 日時國安局提供本會之檔案,雖將已解密之外機關檔案全數提供,就該局產製檔案,涉情報來源或管道者或足資識別情報來源或管道者,仍予以遮掩。本會遂就此持續協調。

在這個過程中,立法院通過並經總統蔡英文在108 年7 月24 日公布的《政治檔案條例》,發揮了相當重要的功能。根據此條例,政治檔案若原機密核定機關認為應列永久保密者,需報請上級機關同意,國安局遂於同年11月7日,依法完成本案解密並於同年月8日將檔案移歸檔案局,本會隨即向檔案局調用。至此,本會方得以閱覽未經任何遮掩的完整檔案,並從中發現檔案內容涉及情治單位於陳文成在美期間對其本人及家屬的監控紀錄…。

不過,儘管本會在調查過程中得以閱覽未經任何遮掩的完整檔案,經國安局109 年4 月7日律己字第1090003387號及5月14日律己字第1090004794號來函,仍以保護情報來源、管道及相關情報人員為由,要求本會於調查報告公布時,遮掩部分檔案內容。遮掩部分以■呈現。

本會認為,國安局的作法與《政治檔案條例》第11條規定,即「政治檔案中所載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有所衝突。

2021年05月06日自由時報報導

促轉會日前公布在威權統治時期曾受調查局指使、在校進行監控的「抓耙子」身分樣貌。民進黨高雄市議員高閔琳更爆料,其中一名編號A2、職稱「政治系四年級、學生會會長」的「抓耙子」,就是現任國民黨立委林奕華。不過林奕華喊冤否認指控。

以上三份資料,突顯開放政治檔案三大問題。

第一,政治檔案中涉及情報來源或管道、情報人員身份及國際情報合作之機密檔案約500餘頁,佔全部檔案頁數比率0.0038,國安局還在堅決抗拒開放。我們知道白色恐怖有太多的冤案、假案、錯案,而這些冤、假、錯案通常是在「特務與線民」羅織下造成的,等檢察官和法官接手時,大勢幾乎已經底定了。促轉會的「壓迫體制及其圖像」一旦缺了這500餘頁(佔全部檔案頁數比率0.0038),這圖像不只缺了一大角而已,那是整個壓迫體制的金字塔底部全被挖空。

第二,至於國安局解密的部分,儘管促轉會在調查過程中得以閱覽未經任何遮掩的完整檔案,但國安局仍以保護情報來源、管道及相關情報人員為由,要求促轉會於調查報告公布時,遮掩部分檔案內容。問題是促轉會的眾多委員與研究員們,一方面不是當事人,很難看得出事情的眉角;另一方面又缺乏實務經驗,打嘴砲可以,挖掘真相就力有未逮。這也就是為何促轉會研究了半天,端出來的成果虛弱得很,但高閔琳就能從2021年05月04日促轉會舉辦的「探求歷史真相與責任的開始:壓迫體制及其圖像」發表會手冊_下午場 附錄「校園安定系統之佈建運用情形」 表格2-1發現「編號A2線民」的秘密。

第三,促轉會憑什麼用納稅人的錢以及政治受難者的檔案綁樁建立學閥?2021年04月14日自由時報報導:「促轉會指出,促轉會主委、副主委及專任委員等政務官的每月薪水,是依據促轉條例明定分別按特任、比照簡任第14職等及第13職等公務人員薪資標準來發給,與中央部會正、副首長及委員的薪資並無不同。此外,行政院核給促轉會總共有42名研究人員,依研究內容與業務性質差異,細分成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行政助理等不同類別,並根據現行法令的通案標準與流程,進行聘用及敘薪,亦與目前全國各機關聘僱人員一致。」此外,促轉會亦將重要業務委外發包。

顯然,促轉會主委、副主委、專任委員、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理研究員、行政助理乃至於委外發包的學者,已經日漸形成一股強大的學閥勢力。一方面獨家壟斷政治檔案的研究,導致轉型正義的推動受阻;另一方面我們亦擔心這些擁有獨家資料的學閥勢力,會不會和政治勢力結合,在某些時間點突然拋出一些震撼彈。

基於以上三大問題,我們建議促轉會應該將已經解密的檔案依《政治檔案條例》第11條規定:「政治檔案中所載公務員、證人、檢舉人及消息來源之姓名、化名、代號及職稱,應提供閱覽、抄錄或複製。」開放給全民做研究。

至於《國家機密保護法》第12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不適用前條及檔案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前項國家機密之核定權責,依第七條之規定。」這顯然和《政治檔案條例》第11條明顯牴觸,如果把這交給總統處理當然是可以。不過鑑於茲事體大,不是總統一人能處理與承擔的,建議促轉會直接召開聽證會,讓業務單位進行報告,並邀請各方立場代表出席以判定能否解密,如果不能立即解密,務必敘明理由,以及後續何時解密。然後將聽證會結果擬成特別法,交付立法院立法通過,這才是圓滿的解決之道。

2021年05月04日促轉會舉辦的「探求歷史真相與責任的開始:壓迫體制及其圖像」發表會手冊_下午場 附錄「校園安定系統之佈建運用情形」 表格2-1   圖片來源:促轉會/張文隆翻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