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諾富特飯店群聚感染事件發生後,爆出該飯店一館在未經核准為防疫旅館的情況下,不但擅將部份樓層作為航空公司機組員檢疫旅宿,甚至安排一般旅客同層混住,嚴重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按日懲處6千元,今(8)日裁處總計126萬6千元罰鍰。

市府衛生局表示,依據去(109)年 3 月 18 日指揮中心第三次工作小組會議決議,國籍航空公司可訂定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據以實施,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後續即依此公布「國籍航空公司實施機組人員防疫健康管控措施作業原則」,供國籍航空公司依循。另外,交通部也在同年9月公告「未申請為防疫旅宿不得收住居家檢疫者及居家隔離者」,違者將依傳染病防治法第70條裁處。

衛生局指出,諾富特飯店於4月29日爆出飯店群聚感染後,全館辦理清空作業,針對一館擅自作為國籍航空公司機組人員檢疫旅宿直至今年4月28日止,未經市府核准自公告日起算共計長達211天,違反交通部公告規定,考量其所造成的社會風險及社區防疫負擔,依傳染病防治法規定,按日處新台幣6000元罰鍰,總計126萬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