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四公投領銜人黃士修,去年12月13日對於行政院長蘇貞昌在臉書分享三倍券使用,與蘇臉書網友爆發爭執,遭提告「公然侮辱」。今天(6日)士林地方法院召開準備程序庭,黃士修提出無罪答辯,並認為「檢方使用切割事實脈絡的手法」,懷疑是「政治起訴」。

黃士修在個人臉書PO出答辨書狀,指出案件緣由是去年12月13日,黃士修與林姓網友對於行政院長蘇貞昌臉書貼文宣傳三倍券政策之意見爭執。林姓網友主張「九月花跟十二月花對於經濟的貢獻沒有差別」、「院長今天的消費能把三倍券刺激經濟的效果延伸到年尾,完全不需要你批評」;而黃士修批評蘇貞昌消極使用三倍券政策是糟糕的示範,在筆戰中提及「騙你們這種不讀經濟學的蠢貨」、「你一開口就暴露沒讀書的愚蠢」、「不用功讀書的小笨蛋 」。

黃士修辯稱上述有關「蠢貨」、「小笨蛋」的話語是「基於事實脈絡形容其行為之意見表達,與詆毀對方人格名譽相去甚遠」。並稱本案為涉及執政黨政策之公眾關注案件,檢方使用切割事實脈絡的手法,不禁令人懷疑為政治起訴。指若法院採納檢方主張,率然將被告文字割裂引用,僅就其中單一文字強加解釋,認為構成公然侮辱,豈不對司法之公信力有所斫傷?

黃士修提出5爭點請求釐清:
1.本件為涉及事實之意見評論,抑或無涉事實之抽象謾罵?
2.本件檢方切割事實脈絡之作法,是否符合過往起訴標準?
3.被告涉嫌侮辱之言論,是否與政府之施政措施不可分割?
4.被告涉嫌侮辱之言論,對告訴人之社會評價影響與認定?
5.言論自由與逾越合理評論,須動用刑法約束之權衡為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