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朝揚補習班傳出虐童案,一名10歲男童被女教師毒打,造成大面積瘀傷,起因疑是女教師不具教師資格,但被男童連叫三聲「老師」,情緒突然失控。民進黨市議員鄭功進等人今(24)日舉行記者會指出,盧秀燕身為六都中唯一女性市長,面對兒虐事件頻傳,應盡早提出屬於臺中市的自治條例,希望確保不要再有下一件虐童案發生。
鄭功進指出,整起事件補教業者不僅逾時通報,且自始就不願提供家長能還原真相的事發影片,林姓孩童的母親,只好帶著驗傷單等相關證據求助。鄭功進特助鄭紹頡表示,自己是第一線受理林姓母親陳情的人,正所謂「每個孩子都是父母的心頭肉」,本案因不當管教所造成的嚴重兒虐,翻遍現行的法令,竟只有逾時通報,可以罰款補教業者區區5萬元,即可繼續招生,這種比例原則嚴重失衡的規定,明顯不具嚇阻效果,有關單位若不盡早提出補救辦法,恐成兒虐防治潛在突破口。
市議員黃守達指出,此虐童事件已明顯違反兒少法。盧秀燕號稱媽媽市長,卻放任這種狀況發生,若台中市現有政策工具不夠,就應該擬定相關的自治條例來因應。教育局、社會局應加強作為,嚇阻這種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
市議員賴佳微強調,媽媽市長同為女性民選政治人物,面對臺中市兒虐事件頻傳,面對兒少的未來學習歷程,也應比照管制生媒自治條例的強度,盡早催生臺中市補教業管理自治條例。
林德宇表示,很遺憾在大里發生這樣一起重大的補習班教師不當管教事件,教育局官網上的「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通報單」明確規定相關的通報行為不得超過24小時,他質疑,本案中的通報顯然沒有落實,教育局螺絲是鬆了嗎?教育局相關的行政管制有必要重新來檢視。
市議員林祈烽表示,每次聽到這種兒虐事件都讓他感到非常心痛,特別是發生在補習班或托嬰中心的兒虐案件,最讓他氣憤;他要求教育局一定要對此事查明真相,業者如果真有隱匿通報的事情,一定要加以懲處,甚至是公佈業者的名字讓大家知道,不能讓這種惡劣的業者再繼續經營補教業,防止更多的虐童案再發生。
台中市社會局表示,該案經社工訪視調查評估,補習班老師已違反兒少權法第49條第1項第15款「對兒童及少年為不正當之行為」,社會局依兒少權法第97條規定,可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60萬元以下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或名稱。
市議員鄭功進全案發生始末及處理進度。 市議員鄭功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