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境外敵對勢力來勢洶洶,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今天(23日)指出,將針對《政治獻金法》與《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提出修正草案,期盼透過修法,強化、保障台灣的民主防衛。此外,時力也呼籲,盡速排審《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協議處理條例 》(兩國協議監督條例)以及《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以確實回應318運動之訴求。

時代力量立法院黨團總召邱顯智、副總召陳椒華、幹事長王婉諭今天在立法院召開「春暖花開,也要民主防衛、對等交流,慎防統戰伎倆」記者會,王婉諭表示,邱太三主委上任後,近日多次提到,希望兩岸交流「春暖花開」,面對中國不停歇的惡意和威脅,更加凸顯監督機制透明化與法制化的重要性,執政黨追求兩岸交流同時,不應忽視捍衛民主與主權的重要性,更不應辜負民眾當年、乃至現在的期待,因此應盡快排審兩國協議監督條例。

王婉諭說,7年前於3月24日所發生的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至今真相未明、責任歸屬查無此人,時力黨團分別於第9屆、以及本屆所提出《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依舊被擱置,甚至預算提案也被封殺。時力黨團呼籲朝野認真看待,並再次呼籲委員會盡快排審草案,向社會公開「三二四暴力驅離事件」裡濫行決策的原委及真相,別再讓加害者繼續「查無此人」。

陳椒華說,為防制中國共產黨利用文化藝術作品之名,實際上卻透過這些出版品,遂行統戰之實,時代力量提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37條的修正草案,禁止為中共從事具有任何政治性目的之宣傳、以及違背現行中國政策或政府法令的中國文化藝術著作,如出版品、電影片、錄影節目及廣播電視節目等進入台灣,以防範中共對我國的滲透。

陳椒華提及,時代力量要求行政院盡速將《政黨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送交至立法院審議,以杜絕紅色及暴力滋事的政黨持續嚴重危害我國的社會安定及自由民主。

邱顯智說,被罷免的人應也可收受政治獻金,而不是只有罷免團體可收受政治獻金,如此雙方才能進行公平的選戰,因此時力黨團提出政治獻金法的修法。另外,現行政治獻金法已明定,不准收受來自中國的政治獻金,但應更進一步的加強, 也就是若收受源自中國的政治獻金,應該要全額繳交國庫,若不繳庫則需處以刑罰,而且收受者將來不可成為參選人,來加強我國民主防衛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