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唐湘龍1月中旬開車行經台北市天母西路時,與騎機車的郭姓外送員發生擦撞後並未停下,直接駛離,直到郭男追上前攔下後才停車,兩人在溝通後,唐沒有留下電話,而是要郭男記下他的車牌,郭男依公司法務程序報警後,唐男被依肇事逃逸等罪嫌函送。士林地檢署上午開庭,唐湘龍接受媒體訪問時則表示,他在發生車禍的當下並不知情有擦撞,直到郭男追上來後他才知道,因此絕對沒有肇事逃逸,唐也稱,2人當庭供詞沒有不一致的地方,已達成和解。

唐湘龍出庭後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事發在今年1月17日晚間,他在五花馬餐廳吃完飯後開車要回家,行經天母西路62巷口迴轉時,不慎擦撞到騎機車的20多歲郭男,但因為沒有聲響,他並不知情發生擦撞,所以繼續行駛,郭男扶著車,追了他大概三百公尺,直到郭男拍了他的車窗才知道,然後就停在路邊處理。

唐湘龍表示,郭男於當庭陳述時也提到當時兩人的對話,他當下有問候「你有沒有受傷」,郭男則稱「手有點痛」,唐續問「要不要叫救護車」、「要不要報警」等語,郭男皆稱不用,唐湘龍認為,郭男很年輕,第一時間可能不知道該怎麼處理,而他也沒有處理過。

至於在發生擦撞後,僅要求對方「記下我車牌」後離開,卻未留下電話,唐湘龍回應,「因為我是公眾人物,所以留電話...我也不知道到底有沒有發生這件事,因為沒有影像紀錄,所以我就看著他騎著車離開後,也就離開了」。

此次會被提告,唐湘龍指出,因郭男是外送員,郭男稱這是公司法務的標準程序,且有車損,內部一定要處理報案,檢方就循線處理傳喚他,他們之間在供詞上沒有不一致的地方,當庭也就達成和解,事情也就結束了,所以沒有所謂的肇事逃逸問題。唐湘龍也強調自己沒有「用身分壓人家」。

現場媒體問到他是否有酒駕,唐湘龍則拿出當天在五花馬的發票否認,並表示五花馬沒有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