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秦偉先前性侵3名女子,連自己粉絲團成員都不放過,受害者年紀最小只有14歲。去年最高法院針對此性侵案部分,判有期徒刑4年,檢方聲請執行後,高院裁定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可抗告。
秦偉前後遭到共8名女子指控性侵,他多用藝人身分與權勢來性侵得逞,性侵案在2016年遭女造型師揭露,內文還提到,多名被害人向該造型師哭訴,被害人最小年紀僅14歲,因此女造型師決定提告。
一審法院審理,認定秦偉對女造型師、女編劇以及一名女粉絲,共3名被害人性侵,依強制性交罪各判4年徒刑,應執行8年徒刑。
二審高等法院仍與一審認定相同,駁回上訴,維持8年刑期,此案上訴三審之後,最高法院將秦偉性侵其中2女的部分駁回,最後秦偉應執行6年刑期。秦偉去年4月14日前往南投地檢署報到,被送往台中監獄執行。
高院裁定,秦偉性侵造型師、編劇及粉絲等3人,依3個強制性交罪,認定3罪應執行有期徒刑7年8月。